快訊

    涉詐補助、強索攤商規費還私租公有地 中市邱厝里長涉貪遭起訴

    2026-08-03 12:38 / 作者 呂志明
    台中地檢署。翻攝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臉書
    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高姓里長涉嫌利用職務權勢貪瀆牟利,不僅以人頭詐領補助款,甚至以「指示警察開單」恫嚇攤商強索規費,並假借公益名義霸佔公有活動中心私下轉租牟利。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取財未遂及詐欺等罪嫌,將高男提起公訴。

    中檢調查指出,高男自2014年起擔任里長,明知周姓里民等4人並無履行里辦公處職務的意願,竟以掛名聘用或虛構他人代行職務等方式,向台中市北區區公所虛偽陳報聘任。待補助款按月核發後,再要求受聘人繳回半數,前後共計詐領22萬2000元補助款。

    此外,高男更憑藉地方影響力向轄內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若遇到攤商拒絕配合,高男便恫稱將指使警察前來開單,事後甚至頻繁報警並帶員警到場施壓開罰,藉此強索財物,離譜行徑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

    另一方面,高男更以辦理「里長公益歌唱教學」的虛偽名義,向區公所免費借用聯合活動中心,順利規避規費與保證金共3萬6000多元。隨後卻擅自將活動中心以每季4500元轉租給私人教師,並向對方佯稱租金將全數捐作慈善,實際卻將1萬5000元收益私吞入袋。

    檢警於今年7月初前往高男住處及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於今日正式起訴。檢方強調將貫徹廉政執法,並依法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及追徵高男全數犯罪所得共23萬7000元。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