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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論壇發取暖文竟謊稱「被盜帳號」 菜鳥法官張浩銘「這原因」判罰俸6月

    2026-07-15 12:19 / 作者 侯柏青
    法官張浩銘向司法院謊稱被盜帳號,被判罰俸6月。資料照。白廷奕攝
    高雄地院候補法官張浩銘去(2025)年想調往新北地院被打槍,在法官論壇匿名發文「取暖」反被嗆爆,想刪文竟瞎掰「被盜帳號」,害司法院資訊處啟動一級資安防護事件,最終發現白忙一場。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酌,張浩銘的行為害司法院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調查,還引發媒體報導,降低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今天重判張浩銘罰俸6月,折合約60萬元。全案可上訴。

    懲戒法院指出,由律師轉任法官的雄院候補法官張浩銘,去年申請優先調動新北地院,結果被該院法官會議否決。他在2025年5月27日晚間8時57分56秒,透過VPN院外連線方式,用「不吐不快」為作者名稱,匿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標題「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貼文取暖,引發熱烈討論。

    但張浩銘沒死心,6/4化名「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用真實身分和學長姐筆戰,有法官眼尖揪出,兩篇文章IP一樣,懷疑他「1人分飾2角」洗白。張浩銘想刪文,向司法院資訊處謊稱,「經院內查詢發現該篇文章從我帳號發文,但並非我本人發文」、「我們(高雄地院)資訊室已經在查是誰盜用我的帳號了」、「我們資訊室已經啟動資安調查」,致使資訊處啟動第一級資安事件調查程序。

    張浩銘到職務法庭開庭時認錯,庭後不願回應。資料照。侯柏青攝。

    合議庭指出,張浩銘擔任候補法官期間,本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避免言行不檢,以及要規避不當或容易被認為是損及司法形象的行為,而法官遭人盜用帳號進入公務電腦使用,也是嚴重的資安問題,更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張浩銘只是因為要刪除貼文,先後向資訊處說謊,導致資訊處啟動第一級資安事件調查程序,並為了相關查證而耗費無謂的行政資源與人力成本,更引發媒體大幅報導,讓公眾對法官的信任度降低,嚴重損及司法形象。

    懲戒法院公布懲處張浩銘的理由。資料照。廖瑞祥攝

    合議庭認為,張浩銘言行不檢、沒有謹言慎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情節核屬重大,合於《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第7款規定,具有應受懲戒事由,為了維護法官職務秩序與司法公信,有必要懲戒。

    合議庭審酌,張浩銘在違失行為後,沒有真誠面對錯誤,仍試圖避重就輕、自我合理化其言行,缺乏自省能力,考量他的身心健康狀態、工作表現及家庭、經濟狀況及《公務員懲戒法》條列之情狀後,決定罰俸6個月。

    本案由職務法庭第一審第一庭做成,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黃梅月(懲戒法院審判長)、受命法官楊智勝(最高法院法官)、陪席法官林彥君(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兩名參審員為盛子龍(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兼院長)、李淑君(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全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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