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罵趙少康被判賠確定,《民視》求償150萬元獲准。資料照。侯柏青攝
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和個人臉書,指控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趙少康提告,法院判周玉蔻、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女單獨付20萬元確定。民視付給趙少康205萬元後,提告要求周女須清償150萬元。周女雖然主張不用負擔,但台北地院今天判周女全額給付。可上訴。
趙少康於2021年間表明爭取國民黨參選2024年總統,和周玉蔻在媒體上互嗆。周玉蔻在2021年8月26日在《放言》傳媒撰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
隔(2022)年9/17,周又在個人臉書指控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及不認骨血,同年9/19周玉蔻另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開酸趙少康「打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
周玉蔻告輸趙少康,現在還得賠《民視》150萬。資料照。廖瑞祥攝
趙少康提民事訴訟,要求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千萬精神撫慰金,且要求下架及禁止發表散布。法院判決周女應單獨賠償趙少康20萬元,並從臉書上移除相關內容,另外,周女與《民視》共同侵權部分,應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民視》也應移除言論,全案確定。
《民視》向台北地院提告,要求周玉蔻給付150萬元。
《民視》委任律師出庭時主張,法院已判《民視》、周玉蔻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民視第一次付了102萬元給趙少康,第二次再給付103萬元,共給付205萬元。《民視》拿出和周玉蔻的合約,指條文記載周女如果造成損害,《民視》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而要求周女拿出150萬元。
周玉蔻則主張《民視》審核有問題,「沒有告它已經很好」,她還強調,《民視》擁有節目廣告和YouTube等收益,理應負擔所有的損失,雙方調解失敗,持續對簿公堂。
周玉蔻的委任律師則認為,合約中未明訂如果要連帶賠償,雙方要怎麼分攤,且「辣新聞152」是預錄的節目,周玉蔻信任《民視》的審核,有第三人要求損害賠償,當然應該由《民視》全額承擔。
北院審酌後,今天判周玉蔻必須賠償1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