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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認罪!涉「新板傑仕堡案」遭求刑5年這樣辯 吳東進:被起訴是很大的冤枉

    2026-03-06 11:42 / 作者 侯柏青
    吳東進出庭後不發一語,快步離開法院。廖瑞祥攝
    前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被控利用人頭設立傑仕堡健身公司,在新壽推出的「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圈」承租健身房,卻假公濟私由新壽埋單9947萬工程款,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5年。新北地院今(3/6)天首度開庭,吳東進出庭不認罪,當庭侃侃而談解釋,董事會有揭露該公司為「準關係人」,且此案讓新壽未來可提高樂齡宅租金收入,「我一生清白,被起訴是很大的冤枉」。

    新壽高檔樂齡宅讓他捲官司

    檢方查出,新光人壽2014年間以12億取得新北市板橋區中油油庫口的50年地上權,打造「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圈」,共打造A、B、C等3棟主題建物,包含傑仕堡商旅板橋館、樂齡宅以及醫療藝文保健等,B棟2樓規劃做健身房。

    不過,吳東進在2019年7月找人頭掛名成立傑仕堡健身公司,實際由其家族成員持股9成以上,打算承租B棟2樓建身房。2019年間,吳東進主持新壽董事會討論租賃案時,卻未迴避也未揭露關係人交易。

    董事會通過議案後,他指示新壽前不動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盧麒堯、林偉傑及資深協理張良梓3人協助裝潢,讓新壽埋單9947萬餘元裝潢費,健身房還能無償使用有氧教室、游泳池等超出合約範圍的場地,圖利健身公司9061萬餘元。檢方去年1月將吳東進、盧麒堯、林偉傑及張良梓等4人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嫌偵結起訴。

    吳東進出庭總是包緊緊。廖瑞祥攝

    吳東進喊「一生清白」

    法院今天由受命法官獨任開庭,吳東進一開頭就說,「法官大人,我一生清白,在新壽服務58年,絕對沒有圖利自己。」

    吳東進解釋,當年標下地上權後,新壽打造ABC棟高級住宅後,但依主管機關規定須在5年內要開始有收益,曾先後和World Gym、全真瑜珈等大型建身業者洽談,但新壽最後和全真洽談時,堅持建身房必須免費提供B棟樂齡宅住戶使用,因而破局,最後才由新板傑仕堡健身公司承租。

    吳東進強調,董事會討論時,租賃契約有列「準關係人」,起訴書說新壽追加900多萬的工程款,但實際上,這些施工早在健身房開幕前就完工了,沒有檢方認為的「追加工程款」問題。

    他堅稱,這些工程都是用來打造公共設施,跟健身房完全無關,無論租不租給健身房,都可以提高居住品質,未來新壽可以獲得更高額的租金收入,而且據他了解,現在樂齡宅幾乎是「滿租」的狀態,他說,自己投入醫療、外交和社會公益數十年,「被起訴背信,實在是很大的冤枉」。

    吳東進在大批保鑣護衛下出庭。廖瑞祥攝

    法官拋多個問題靈魂拷問

    受命法官則當庭拷問吳東進和傑仕堡健身公司的關係,吳東進承認,自己是「最大投資者」,但法官再問他「掌控多少股權?」他一時答不出來正確數據,律師則強調要回去整理以後再呈報。

    法官另問,成立傑仕堡健身的目的是什麼?吳東進無奈地說,本來是全真要承租,但最後沒有談攏,後來才先由傑仕堡商旅公司接手,但也不了了之,他因此成立傑仕堡健身公司接手。

    法官好奇問他,傑仕堡健身的名義負責人王自展是怎麼找來的?吳東進表示,王自展是新光商董事長,也是傑仕堡健身的股東,「他是我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我聘來他,也有依照《公司法》規定選任他當董事長。」

    法官請他再詳細回想,當時新壽召開董事會討論B棟二樓出租過程。吳東進表示,有揭露自己是「準關係人」,確實有講到利害關係。

    法官又問,健身房的實際使用範圍是否超過合約規定,有沒有擴及一樓、三樓?追加工程款的部分是怎麼回事?吳東進表示,健身房是傑仕堡商旅在管的,只使用二樓,應該是沒有使用到一樓和三樓;至於追加工程款的部分,他堅稱,這屬於「公共設施」的一部分。

    律師秀租賃契約「有揭露準關係人」

    吳東進的律師羅名威則火力全開,他拿出新壽2019年10月28日的董事會會議紀錄,指當時提交的租賃契約之說明欄有提到,「新光傑仕堡健身公司係本公司『準利害關係人』,交易之相關條件,與市場一般行情相當,未優於其他同類對象,符合《金控法》和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之相關規定。

    羅名威表示,這個狀況代表,新壽內部的承辦人已經分析過健身公司背後的股東結構及股東名單,因此討論交易對象時,就是以「關係人」的嚴格標準進行審查。

    他也提到,傑仕堡健身公司的成立起源,應該從新板傑仕堡B棟的樂齡宅完整規劃案來了解,新壽自2014年標到50年的地上權,金管會要求5年內應該「即時利用」,因此,ABC這三棟從2019年完工後就要開始收益。

    他解釋,B棟規劃樂齡宅是養老村,擁有174戶,目標鎖定高資產的退休人士,新壽的真正收益就是這174戶的租金。他說,每戶在新北市板橋地區都開出每個月12萬元的高價租金,比隔壁一戶的3萬餘元高出很多,樂齡宅的賣點就是非常好的公共設施及飯店式的管理。

    他說,根據原始的設計,B棟二樓就是要規劃800多名的高檔健身房,新壽在2017年10月就開始找商業健身房業者洽談,最後談到全真瑜珈(True Yoga,去年底已倒閉),健身房就是要服務174戶高級住戶。

    吳東進關注醫療,圖為他出席北醫活動。資料照。廖瑞祥攝

    律師:這案子和其他商場租賃案不一樣

    他表示,新壽當時想要增加不動產收益,才會對外尋找業者,因此和全真進行整整10個月的洽談,檢方起訴書提到「裝潢費是否攤回租金」,他則解釋,在雙方談判時,新壽堅持全真必須「免費提供」健身房讓ABC棟住戶使用,由此得知,這起租賃案和一般商場租賃案不一樣,必須服務園區住戶。

    他也說,租賃契約也寫到,租金自完工之日起算,新壽蓋好才會租出去,因此標明「依完工現況點交」,卻標註「依現況返還」,就是考慮到健身房是服務B棟住戶的,才沒有像一般商業租賃案記載「騰空返還」。

    而新壽董事洪士鈞也在偵查中表示,在董事會討論過程有考慮過這些條件對新壽有利,而追加工程由春暉營造施工,超過大半是大樓的消防設備和空調,都是公共設施,二樓健身房在2019年開幕,當時健身房早就完工,業者的請款卻是落在2020年,健身房已經完工的後續請款,根本不是「追加工程」。

    據了解,此案在去年初起訴後,由於卷證繁雜加上法院人事調動,因而起訴一年多後才正式開庭。受命法官今天只傳喚吳東進一人答辯,庭訊約30分鐘結束,法官後續也將傳喚涉案的盧麒堯、林偉傑及張良梓到庭說明,諭知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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