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徐偉展聲請再審,高院打臉駁回。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多年前讓女性聞之色變的「中山之狼」徐偉展,30年前與表弟潘姓少年共同強盜殺害夜歸女子柯女,又與潘男及另名賴姓少年共謀強盜性侵兩名女子,已被判死刑定讞,他因中風去年坐輪椅出庭拚再審。徐偉展強盜殺人部分於2011年3月17日判死刑確定,強盜性侵部分則於隔年判無期徒刑確定。徐偉展去年透過律師主張關太久,希望快點放出去聲請再審,但是高院審理後,認為並無新事證,已駁回聲請。
徐偉展如何犯下恐怖罪行?1996年,時年24歲的徐偉展與未成年表弟潘男(被判20年定讞)計畫強盜夜歸女子,兩人在同年10月7日晚上準備好犯案用的電擊棒、飛刀、貼布及一付手銬,徐偉展還去偷竊姊姊之前曾借給他開的計程車,當作犯案工具。徐偉展開著這台計程車,潘男則在後座假裝酒醉。
同年10月10日凌晨,徐偉展在台北市搭載了在路邊攔車的柯姓女子,他謊稱後座的潘男酒醉馬上就會下車,柯女不察坐上這台死亡計程車後,潘男立刻將其上手銬,兩人先拿走柯女身上的金項鍊、手錶和現金1000元,然後將柯女載往新北市新店區的廢棄屋囚禁,隨後兩人聯手將柯女勒死並埋屍滅跡。
徐偉展計畫不止於此,他和潘男竟邀約賴男(判12年確定)一起做案,同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3人在路邊偷走一台計程車,徐偉展開車假裝正在營業,兩名少年則騎機車尾隨。
凌晨5點半,徐偉展在中山區搭載兩名女客人,其中一人表示要先去松山再去基隆,但徐偉展卻直接把車開到濱江市場,並向尾隨在後的潘男、賴男打暗號,兩名少年就衝上車用折疊刀和電擊棒挾持兩女,賴男嗆聲「搶刼,不要動,不要哭叫」,強搶兩女皮包裡的7000元、10000元。
搶光兩女身上的錢後,徐偉展還不放手,接著恐嚇對方「把皮包裡的東西交待清楚,否則讓你們見血」、「現在正在跑路,需要錢」,脫口要求她們各交出25萬元贖款。
為了取得贖款,徐偉展等人將兩名被害人挾持到新店山區,並用「草的長短」抽籤決定性侵順序,他們先命被害人A女下車,兩名少年把風,徐偉展在計程車上性侵B女得逞,再由賴男上陣性侵。在賴男犯案同時,徐偉展逼車外的A女想辦法籌錢,A女表示25萬元已經超出能力所及,徐偉展退一步說「先湊5萬元好了」。等賴男完事後,徐偉展又命A女進入計程車後座供潘男性侵。
徐偉展等人其後押著兩女下山,打電話給家人討錢,兩人家屬分別匯款5萬元的期間,徐偉展將人再度帶往新店廢棄屋拘禁,晚間再將兩女帶下山提款10萬元得逞。
徐偉展不但沒放過兩女,還逼兩人穿上雨衣,再用童軍繩把兩人五花大綁在木棍上,將嘴巴封上膠布。徐偉展3人回到台北市凡爾賽宮三溫暖爽快梳洗,徐偉展將71100元交給潘男,把23000元交給賴男,徐偉展有事先離開。
沒想到賊星該敗,潘男和賴男偷機車作為代步工具,卻被警方臨檢查獲,賴男趁機逃逸,潘男被捕後,警察在他身上扣到折疊刀、手銬和71100元。不知情的徐偉展開車回到山上性侵A女,不久之後,賴男用呼叫器聯絡徐偉展,徐偉展開車到新北市中和區把賴男接回新店廢棄屋,賴男告訴他「潘男被警察抓了」,徐偉展只好開車將兩女載回台北市釋放,他則和賴男逃逸。
警方依照潘男供詞循線找到新店廢棄屋,並在潘男引導下,於10月17日於產業道路香蕉林內挖出柯女屍體,檢方將徐偉展發布通緝,他逃逸5個多月後落網。
徐偉展應訊時極度狡猾,抗辯被警方灌水刑求才承認犯案,強調是表弟(潘男)嫁禍給他,他推稱,潘男才是真正掐死柯女的兇手。據共犯賴男陳述,徐偉展原本想拿到贖款後也殺掉A女、B女,但A女當時懷有身孕,徐偉展迷信殺害孕婦「會有不好的下場」,他和潘男遂以A女懷孕、B女還有幼子為由遊說很久,徐偉展才答應不殺人。
更恐怖的是,潘男也曾向警方供稱,徐偉展也曾用同樣方式殺害2女並棄屍,但沒有直接證據佐證,因此,徐偉展是否另犯他案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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