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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蘇丹4號」原料 奕鴻公司遭搜索負責人30萬元交保

    2025-12-03 09:07 / 作者 呂志明
    桃園地檢署。呂志明攝
    亦鴻企業有限公司涉嫌出售含有禁用色素「蘇丹4號」的紅色複方原料,供下游廠商製作化妝品,桃園地檢署獲報後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於昨(12/2)日前往亦鴻公司等13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約談該公司負責人吳國瑜到案,經檢察官連夜複訊後,認為吳男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諭知30萬元交保。

    新加坡 Campo Research (Campo Cosmetics) Pte. Ltd. 生產之「紅色複方 (Campo Siddha Vepuvillai Karushalai Yenai)」原料涉含有禁用色素,食藥署清查發現,我國亦鴻公司自該公司進口了含有高濃度禁用色素「蘇丹4號」的化妝品原料,並在未如實提供合格檢驗報告的情況下供應給下游業者。

    此事件影響了包括綠藤生機、歐萊德、MIRAE未來美、古寶無患子等多家業者,共20項產品需要下架回收。食藥署日前已針對亦鴻企業因未盡把關責任且造成公共危害,開罰以新台幣500萬元罰鍰,為了全面封堵問題原料再度流入市面,主動向檢調提供關鍵事證,與司法單位共同打擊源頭不法。

    桃園地檢署獲報後,由檢察官王念珩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於昨(1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16路,前往亦鴻公司的辦公室及工廠共3處、下游廠商13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亦鴻公司負責人吳國瑜,另以證人身分通知下游廠商13人到案。專案小組同時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亦鴻公司及其他廠商扣押相關紅色複方原料及相關製品。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吳國瑜自新加坡進口紅色複方原料,明知含有禁用之「蘇丹4號」色素仍販售其他廠商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已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30萬元具保。其餘證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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