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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參審去年新收177件!國民法官已審完63案 桃園、台中地院各收20件奪冠

    2025-10-31 18:50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司法院今天公布去(2024)年度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報告,根據統計,去年各地院新收的國民參審案件共177件,有57件被法院裁定不行國民參審,國民法官去年已合計審結63件。其中,新收案件最多的是桃園地院及台中地院,去年分別收下20件拿下冠軍,新北地院以19件登第三名。至於審理花費的平均時間,認罪案件為3.9日,否認案件為6.1日。

    司法院今天公布去年度國民參審實務數據報告,內容蒐整國民法官制度施行第二年,各地方法院辦理的情況。司法院表示,去年度各地院收案177件,其中有57件被裁定改用一般刑事程序審理,高達378位國民法官及189位備位國民法官,分別投入審完63起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統計,法院通知選任期日到場的候選國民法官為9968人,審核後剔除並扣掉無法送達通知書的對象後,應到7399人,實際到院人數3618人,到場率已經提升到48.9%。司法院指出,國民法官的到場率「穩定提升」。

    司法院表示,從各地院收結案件及起訴罪名來看,但2024年新收國民參審案件為177件,以「殺人罪」58件最多,其次為「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作致死罪」 44件、「傷害致死罪」36件。

    至於地院去年度新收案排行,桃園、台中地院各以20件奪冠,第三名是新北地院19件,而花蓮、澎湖、金門、連江地院去年均掛零。

    而報告也針對被告是否認罪、法院收案到宣判的程序階段所需要的日數進行交叉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從「法院收案到宣判」所需的平均日數,認罪案件耗費246.4日、否認案件則為314.5日。

    報告也細部分析,「法院收案到第一次準備程序期日前一日」所需平均日數,認罪案件為137.3日、否認案件要花上140.6日;接下來,「第一次準備程序到準備程序終結期日前一日」所需的平均日數,認罪案件為44.1日、否認案件隨108.1日。

    而開審後,「第一次審理期日到宣判日」所需的平均日數,認罪案件為3.9日、否認案件為6.1日。

    司法院指出,若進一步觀察「證據調查」、「辯論」及「終局評議」之情形,可以發現不認罪的案件審理耗時較久。在調查「罪責證據」部分平均花費500.2分鐘(認罪案件為141.8分鐘);調查「科刑證據」平均164.4分鐘(認罪案件為149.7分鐘);「罪責辯論」平均100.4分鐘(認罪案件為41.1分鐘);「科刑辯論」平均70.1分鐘(認罪案件為56.8分鐘);「評議時間」平均為342.9分鐘(認罪案件為205.3分鐘)。

    司法院表示,由審判統計數據可知,國民參與審判新制實施屆滿2年後,審、檢、辯等法律專業人士已逐漸熟稔卷證不併送之訴訟模式,制度運作漸趨穩定。而去年度的新收案及審結案件大幅成長,可供分析的實務統計資料比前(2023)年更為豐富,去年度的報告顯然比前年度更貼近審判實際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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