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劉彩萱出庭。廖瑞祥攝
1歲半的剴剴遭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引發社會撻伐,一審國民法官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高院今天首開庭,保母律師團流彈四射,砲轟台北地院給檢察官專屬保留席,讓檢察官可以「帶筆電到處跑」,反觀辯方助理卻得抽籤,使用筆電得先申請。檢方哀怨表示,北院很公平,北檢是透過檢察事務官凌晨上網登記才搶到旁聽席,阿嬤律師也加碼喊聲「我們也沒有」。
高院今天針對此案開庭,大批旁聽民眾擠爆法院,為了防止影響訴訟,受命法官文家倩在審前特別諭知,旁聽民眾禁止帶標語或穿著有標語的衣物、嚴禁當庭喧嘩、鼓掌和批評嘲笑,否則將依規定請出法庭或科以刑責。
劉若琳掩面出庭。廖瑞祥攝
法官隨後當庭念出保母律師團的一連串主張,而這些主張顯示,劉彩萱姊妹的二審訴訟主軸就是緊咬國民參審制度的重大瑕疵,打算替劉彩萱姊妹拚輕判或無罪。
惡保母律師團的主張包括,原審不當限制辯方、檢察官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進行詰問、大量資訊先在媒體曝光、國民法官存有預斷偏見、原審採用鑑定人對外公開信影響訴訟及禁止辯方在預選國民法官時提問,律師團舉出諸多訴訟違背法令的問題,但這些主張讓旁聽民眾聽得直搖頭。
法官進一步詢問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是否有意願進行「修復式司法」?劉彩萱透過律師表示有意願調解,但劉若琳透過律師強調,自己是無罪答辯,不打算進行調解。而剴剴阿嬤的委任律師則強調,修復式司法的前提是要「承認犯罪」,才會有開啟修復的契機,因此,家屬目前沒有意願進行。
稍後,檢辯立刻展開一連串的唇槍舌戰。
惡保母律師團要求高院應調查證據,其中一個主張是認為,北院同意檢方助理坐在旁聽席用筆記型電腦,可能有「審理不公」的情況。但檢方旋即表示沒必要調查這些,因為北院根本沒有同意檢方助理坐在旁聽席用筆電,檢察官一度疑惑地問,「辯方是否將法院的轉譯人員誤認為檢察官?」
劉彩萱的律師團當庭發難,痛斥北院真的有保留「檢察官席次」,卻要求辯方助理要「抽籤」,連辯方助理使用筆電,都還要先跟審判長提出申請,而且還得要在同一個被告聲請詰問證人時才能用,否則都不准使用,律師團指控「檢察官不但有專區,還可以拿著筆電到處跑!更可以更新簡報,這就是差別待遇!」
剴剴案高院開庭,民眾聲援。廖瑞祥攝
面對律師團的抱怨,檢方一頭霧水。檢方表示,一審公訴檢察官確實有當庭使用筆電做簡報,但應該只限於「有蒞庭的檢察官」。檢方強調,「法院絕沒有提供檢察官額外的席位,檢察官如果想要自行旁聽,必須上網登記,沒有上網登記到的話,也是要排隊的…」
檢方疑惑地說,辯方是否誤認身分,還是將司法院人員誤認為是檢察官?這點一定要確認清楚,「法院是公平對待檢辯雙方的,檢察官也沒有編制助理,就算有檢察官自行到庭旁聽,也是檢察事務官凌晨上網登記到的,而且,檢事官在法庭區也不會使用筆電。」
剴剴阿嬤委任律師則聲援檢方,強調當初也曾經向北院請求給助理席位,同樣遭到北院拒絕,助理們不能直接列席,也不能用筆電,因此,北院對兩造的訴訟指揮是完全公平的。
保母律師團見狀,不再爭執北院是否獨厚檢方,法官轉而詢問辯方是否主張調查「事實型量刑資訊系統」?由於調查該系統在訴訟程序相當罕見,法官解釋,這個系統是司法院推出的量刑工具,由於只是工具,可能沒辦法作為證據使用,充其量只是確保程序保障時,讓檢辯表示意見使用。劉彩萱律師團聽完後,主動捨棄調查,但強調只要可以作為辯論素材,就願意撤回。
檢辯雙方誰也不讓誰,法官諭知全案改在11/10下午2點半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