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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案開庭激辯!惡保母律師團嗆「媒體影響審判」 阿嬤律師打臉「自相矛盾」

    2025-09-23 18:51 / 作者 侯柏青
    惡保母劉彩萱到高院出庭。廖瑞祥攝
    惡保母姊妹虐死「剴剴」案,一審國民法官判主謀劉彩萱判無期徒刑、共犯劉若琳18年,檢辯上訴二審。高院新戰場今開庭,保母律師團流彈四射,痛斥媒體偏頗害國民法官背負壓力才重判,更砲轟審判長訴訟指揮不當,影響律師辯護權。檢方則指媒體報導並未影響審判,剴剴阿嬤的律師團則回嗆,對方一方面主張新聞影響審判,自己卻又拿新聞想要影響法院,根本自相矛盾。

    1歲半的「剴剴」透過兒福聯盟轉介,於2023年9月1日由和兒盟合作保母劉彩萱接手照顧,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竟冷血凌虐剴剴,逼幼小的他「裸體」穿尿布、如「軍人般稍息」罰站,還下重手將剴剴「對折塞水桶」,甚至弄斷4顆牙。剴剴整天遭綁縛,每天只能吃剩菜剩飯打成的泥或參雜燒焦物,剴剴僅在劉家待了115天,就結束了生命。

    一審開庭時,傳喚「良心外傭」MIRA自美國返台作證,另傳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許倬憲、台大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主任呂立、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特聘兼主治醫師丘彥南3人出庭,3名鑑定人均指向剴剴遭受身心虐待,甚至出現憂鬱、創傷症候群傾向。負責兩姊妹量刑鑑定的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徐堅棋醫師,則證稱兩人的責任刑不須下修。劉彩萱在一審最終崩潰認罪,劉若琳不認罪,分別獲判無期徒刑、18年。

    惡保母妹妹劉若琳摀臉出庭。廖瑞祥攝

    律師猛轟一審程序違法,錯全推媒體

    高院今天開庭,由受命法官文家倩獨任開庭。

    劉彩萱上訴二審後,認罪的態度似乎也出現轉變,劉彩萱委任律師團一開始就強調要全部上訴,律師團把砲口對準北院、國民法官和檢察官。

    律師團表示,要針對原審事實上訴,強調一審沒有考量劉彩萱也有照顧剴剴,而且在案發前一天還餵他吃藥、喝奶,根本不是判決書說的「以虐取樂」。律師團也說,劉彩萱明明否認拿燒焦物給剴剴吃,也否認讓剴剴受傷,但一審明明沒證據,卻統統認定有這些事,明顯違反經驗法則。

    律師團也主張,本案的法律程序也出現極大瑕疵,主張一審審判長的訴訟指揮程序違背法令,更進一步把矛頭全對準媒體,強調偵審過程有大規模偏頗的媒體報導,已經害國民法官揹負「重判」壓力,侵害了被告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律師團強調,法院沒有讓他們聲請的「友性證人」適度隱蔽也是不公平審判,而且,國民法官和受命法官,竟然用媒體報導及未起訴的錯誤資訊詰問證人。律師更猛轟,本案鑑定人受到汙染,將錯誤的資訊帶進公判庭,審判長開庭也沒有制止鑑定人的情緒性發言,甚至有人還發表公開聲明。

    律師團連珠炮表示,北院當初對律師助理有重重限制,卻未制止旁聽民眾影響法庭,而審判長更駁回重要證據調查,許多證據都沒有准許調查,一審判劉彩萱無期徒刑是不當的。

    劉若琳的律師團則強調,原審檢方請求16到18年,當時告訴代理人請求判18年,和一審最後的刑度相同,而且,檢察官說法一審都考量過了,律師團痛批檢察官「濫行上訴」。

    剴剴無辜遭虐死,引發全國震撼撻伐。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檢方反擊:絕不能調低劉若琳的刑度

    不過,面對律師團的砲火,檢方也不是省油的燈。高檢署檢察官馬中人、李允煉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今天開庭沉著應戰。

    檢察官馬中人解釋,本案檢方只針對劉若琳部分上訴,原審判18年,告訴人(剴剴阿嬤)具狀希望檢察官上訴,檢察官也認為上訴有理。馬中人表示,劉若琳知悉、鼓吹、迎合犯罪,還曾經將剴剴塞回桶子3次,並分享資訊給劉彩萱,兩人共享犯罪成果,劉若琳不是法律上的「多數不作為犯」,她沒有盡到防止義務,和積極犯案者的結果相同,而且劉若琳手段嚴重,造成剴剴身心痛苦,絕對不能下調她的責任刑。

    馬中人說,針對劉若琳是否符合社會復歸,鑑定報告顯示為中上程度,不符合下修條件,而且劉若琳犯後刪對話、否認犯罪,迄今沒有道歉及和解,根本沒有理由上訴求減刑。

    公訴檢察官李允煉則說,劉彩萱律師團主張的證據多是媒體報導,本案受到社會矚目及關心,這些都不是不能在一審提的證據,而且和本案也沒有關連性,這些媒體報導並沒有影響審判,因此無法認同律師團的主張。而且律師主張的果汁機取代廚餘機的報導,也不是重點,因為該報導的留言顯示,大部分的民眾也不認同這個觀點。

    本案的訴訟參與人、剴剴阿嬤的委任律師表示,對造辯護人一方面主張新聞影響審判,一方面又提出新聞影響法院,自相矛盾,沒有必要調查。

    而雙方也針對一審的證據調查,在法庭上唇槍舌戰。

    劉彩萱律師團爭執,一審的證據調查有問題,更質疑外傭Mira 的部分沒有經過檢辯雙方合法調查,劉若琳的律師團則痛斥,其中兩個鑑定人缺乏中立、公正性,鑑定人不適格,應該沒有證據能力。此外,劉彩萱、劉若琳律師團另聲請科刑調查,請法院到看守所函調她今年5/14解除禁見後的接見及相關輔導紀錄,證明家庭支持系統好,有高度社會復歸可能。

    律師想調看守所紀錄證「可教化」,檢方打臉

    不過,檢察官旋即打臉,認為不必調閱看守所紀錄,因為一審早已經做過量刑鑑定,對於量刑因素或因子充分說明;而阿嬤委任律師則強調,鑑定報告已明確顯示家庭支持度,而且兩人一開始就被羈押,做量刑鑑定報告時已經在看守所執行羈押,沒有必要再調取看守所紀錄。

    但劉彩萱的辯護人則堅持調閱,他主張劉彩萱的判決結論和量刑鑑定不一樣,量刑鑑定的結果是劉彩萱的家庭支持系統充足,但判決結論卻呈現「不足」,有必要調查。

    受命法官文家倩聽完檢辯說詞後,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是否調查,全案改11/10下午2點半再開庭。

    剴剴案高院開庭,民眾聲援。廖瑞祥攝

    剴剴案高院開庭,民眾聲援。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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