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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貪污起訴拚交保!台電核二、林口廠長狂打「媽媽牌」求情 法官打臉收押3月

    2025-08-15 19:13 / 作者 白廷奕
    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因涉嫌收受業者賄賂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呂志明攝
    台電核二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嫌收受標案廠商山瑞公司負責人曹森智、廣承企業負責人郝致衡賄款各220萬、8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8/15)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移審台北地院。北院召開移審庭,兩人對細節仍交代不清,法官認定曾、朱2人罪嫌重大、供詞前後矛盾不一,有影響證人證述及湮滅證據可能性,涉及重罪也可能逃亡,當庭諭知均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北檢調查,曾文煌升任核二廠長後,對於負責驗收的「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等3件採購案,陸續向曹森智、郝致衡索賄共220萬元,由曹、郝2人持現金或以牛皮紙袋包裝,到曾文煌住處或廠長辦公室交付。

    檢方查出,郝致衡為了得標林口電廠相關採購案,並取得驗收及付款順利,竟與朱允中相約,每一標案支付給朱允中5%至10%不等的金額作為賄賂,讓廣承企業「獨攬標案」。為避免行徑曝光,朱允中還與郝致衡約定,由郝先把賄款留在自己的銀行帳戶內,並使用賄款替朱「代操股票」。

    核二廠廠長曾文煌。資料照。呂志明攝

    曾文煌今日當庭認罪,但強調沒有主動索賄,都是「被動」收受賄款。法官質問他,那曹森智怎麼知道要給多少錢?曾文煌回應,可能是依比例,但他也不知道比例來由。

    朱允中則完全否認犯罪,他供稱無意收受郝致衡賄款,也都有「婉轉拒絕」,對於郝用「手寫帳」記錄替他購買的股票,他一概推稱不知情。法官詢問朱允中,為什麼曾在偵查中表示,郝致衡說要給他「謝金」,甚至有5、600萬元?朱允中則強調,當天遭受廉政署的壓迫和誘導訊問,對自己所講過的話已經記不清楚。

    公訴檢察官認爲,曾文煌雖然認罪,但檢察官在曾文煌住處天花板上查獲260萬現金,與收賄明細不符,這部分另案偵辦中,且曾文煌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逃亡是常態,請法院繼續羈押,若不羈押則請實施電子監控。曾文煌則解釋,多出的40萬,是父親臨終時交代要給曾文煌母親的醫藥費,才會被一起查扣。曾文煌請求,他過去每週都會去探望母親,羈押至今已有18週沒見面,請求法官給予交保。

    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呂志明攝

    至於朱允中,檢察官則認為他供詞反覆、避重就輕,所述也與郝致衡不同,也請法院繼續羈押。朱允中則回應說,自己一輩子為國家奉獻,不可能從事收賄,也不可能逃亡,況且他的案情很單純,沒有什麼好與證人串證,請法官考量他母親年邁,給予交保。

    法官晚間當庭諭知,曾、朱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罪嫌重大、供詞前後矛盾不一,且身分位居廠長,對未來證人的證詞有影響力,2人也都坦承曾刪除手機訊息,有湮滅證據可能性,面臨7年以上重罪有逃亡可能,因此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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