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昨(7/17)天針對京華城案傳喚前京華城法務經理陳俊源作證,陳俊源不時回報北市府訊息給沈慶京心腹朱亞虎,還精確掌握都發局不公開晨會、簽報公文,甚至還是捐30萬給民眾黨的人頭。檢方拿出大量簡訊拷問他,他竟一問三不知,強調全部都是聽時任董事長陳玉坤轉述,被問到深處還情急吐出「我答不出來」5個字。他的回答也讓法官備感疑惑,直言「簡訊都是你發的,而且都用「完成式欸」!」
檢方認定陳俊源曾參與京華城的陳情工作,而他曾發送大量簡訊給朱亞虎,顯然掌握進度,威京找足7個人頭共政治獻金210萬元給民眾黨,他也是其中一個人頭。他在檢方偵查階段全認罪,成功獲得緩起訴確定,但陳俊源到北院出庭卻「潛在翻供」。
掌握京華城進度?陳俊源:都聽陳玉坤講的陳俊源作證時表示,他目前已離職,而他當年接下京華城的法務工作,主要負責陳情和訴訟,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恢復原本的允建樓地板面積,當時和他合作密切的主管就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辦公室主任朱亞虎,朱主要負責公關和向市府說明。
陳俊源說,他記得沈慶京有拜訪過柯文哲,但沈慶京沒有告訴他會面的目的,他也沒有與會。他記得第一次拜訪時,他在11樓市長市和柯文哲秘書董晉曄交換電話後,就在外面等,他壓根不清楚公司是怎麼樣把陳情信交給柯文哲的。
檢察官進一步問他,2020年2月18日有見過時任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嗎?他強調「沒印象」。
檢察官為了喚醒記憶,當庭提示陳俊源和朱亞虎在2/5的對話紀錄,陳俊源當時私訊朱亞虎「報告主任,和彭副會面,要不要跟蔡壁如主任先溝通,要不要準備說帖?」檢察官問他「這是什麼意思?」陳俊源表示,時間真的忘了,會面的目的他也不知道,只是單純準備資料。
檢察官不信,繼續追問,「2/18晚間7點多,你主動回覆說,2/18與『彭副』討論..適時暫停訴訟」檢察官問他「在講什麼?」陳俊源語氣平靜地說,與彭副見面的事,都是董事長陳玉坤告訴他的。
檢察官又拿出簡訊,陳俊源發訊給律師「Dear潘律師,上午應議員,吳顧問,彭副,黃局長碰面溝通;會前我向『應議員』說明資料內容加強印象,『應議員』了解後認為,行政和調解用京華城名義,行人聯廊屬於鼎越的部分,建議分別處理,避免互相干擾;會後依照吳顧問表示,縱然採用都市計畫的方案處理,經過應議員爭取,府方目前也只討論的意願;下午議員會來與主席討論,後續進度隨時回報,星期四11樓的溝通方案」
陳俊源聲稱訊息都是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講的。廖瑞祥攝
為何知道晨會?說詞和簡訊喬不攏。檢察官問他上述內容在講什麼?陳俊源彷彿跳針般,再次強調都是聽陳玉坤說的,他也堅稱,這是在工作群組轉傳的簡訊,他沒有跟應曉薇見面。而檢方又把矛頭轉向柯文哲,追問沈慶京是否在2/20跟柯文哲見面?陳俊源說「不知道」。
檢方使出撒手鐧,又拿出簡訊質問他「你的簡訊裡有提到市政府周五有『晨會』,還說會跟祕書問『會議結論』,副市長沒回我….你到底怎麼知道周五有晨會?」陳俊源表示,他不知道周五有晨會。檢察官當庭質疑,他的證詞都跟「簡訊」相互矛盾。
檢察官進一步猛轟,「你怎麼知道周五的晨會討論京華城案?」陳俊源矢口否認知道,但又不知道如何回答。檢察官立刻補上一槍,「如果不知道有晨會為什麼回報給朱亞虎?」他愣住,其反應讓法官狐疑,法官乾脆提示一系列他自己發送的簡訊供他確認,讓他回想前因後果,但陳俊源仔細看完好幾頁的簡訊內容後,卻依然表示「我答不出來,我不記得了。」
檢察官深挖下去,「還有,如果不知道晨會跟京華城有關,為什麼要特別去問會議結論?」陳俊源無力招架,只得表示「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檢察官又拿出時任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的行事曆,認為2020年2月21日周五確實記載一場「不公開晨會」,「你指的是這次的晨會嗎?」陳俊源四兩撥千金地說,這是黃景茂的行事曆,他不清楚。既然他不認帳,檢察官再度拿出簡訊,問他有沒有找過市長秘書董晉曄?陳俊源妙答,「從簡訊內容可以看到我『可能』有去問董晉曄,但他有沒有透露什麼我不記得」
檢察官接著問,同年3/12下午朱亞虎傳簡訊給你說,「和市長談完有立場了」,這是什麼意思?陳俊源說,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檢察官似乎早有預料他的反應,另拿出他發送給朱亞虎的簡訊「我來了,進來了,出來了」,要他說清楚,但陳俊源強調,看簡訊可以發現他有去現場,但他馬上改口說,「縱使有去的話,我的角色就是提供素材而已。」
由於陳俊源對於諸多問題都「實問虛答」,檢察官把矛頭指向政治獻金案。
陳俊源證實,2020年「公司有人」交待願不願意捐款給民眾黨,還拿了30萬給他,他就到公司樓下匯款,「我不記得誰拿錢給我的」,檢察官當時有給他一份簽呈,他當時才知道還有其他6個人也捐錢了。
檢察官則在法庭拿出他的偵訊筆錄追問,「在偵查中你說張志澄給你現金,最後你也拿匯款單給他,這話屬實嗎?」陳俊源說,「當時檢察官問我很多次,還問我到底是『高的、胖的、瘦的、矮的?我其實不知道誰給的,但覺得張志誠是財務,就說『可能』是他了。」
檢察官接下來又拿出一份對話紀錄,指陳俊源曾傳訊「陳董,星期五下午三點半約好黃局長和劉執秘開會」,檢察官問「陳董」、「黃局長」、「劉執秘」是誰?陳俊源解釋,陳董是陳玉坤沒錯,黃局長應該是黃景茂、劉執秘「推論」可能是劉秀玲。檢察官問,當時你約得到兩個人?陳俊源說,「我絕對約不到,可能都是議員應曉薇約的。」
柯文哲出庭嗆檢察官。資料照。廖瑞祥攝
簡訊曝光「他傳壞笑圖」檢察官後續又問到2020年9月16日的「沈柯會」,檢方掌握,當時朱亞虎發訊息給陳俊源「先到市長室外備戰」,當天陳俊源一路上都在傳訊給朱亞虎「出發了,我在車上,到了,進來了,開始聽,出來了,謝謝主任,非常有效」最後還傳了一個「壞笑」圖給朱亞虎。陳俊源不堪檢察官追問,無奈解釋,進來是指「進市政府了」、開始聊了是說「上樓了」,至於「謝謝主任,非常有效」的用語只是在「討好朱亞虎」,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
但檢察官依舊沒放過他,又拿出一串同年11/6簡訊,當時陳俊源發訊息說,「報告主任,上午我去了解,副秘李(指北市副祕書長李得全)有看法,已經請『董』幫忙了解。」檢察官詢問陳俊源「他們是指誰?你為什麼知道北市府在跑公文,怎麼能精準掌握狀況?」
陳俊源急忙解釋,「李『可能』是指李得全,董就是董晉曄,當時都是聽陳玉坤說的,到底有沒有問董晉曄,我不記得了。」法官不解地說,「可是你自己都用『完成式』欸!」陳俊源改口說,他「可能」有去問董晉曄,「可能」沒結果。
檢察官再問「你的簡訊寫著,報告各位長官…副秘…問題已解決」是什麼意思?陳俊源說,這些訊息應該都是董事長陳玉坤轉述給他的。檢察官驚訝地說,「陳玉坤為什麼可以掌握公文送閱的狀況?為什麼他要去掌握狀況?」陳俊源解釋,應該是因為這件事對京華城非常重要。沈慶京的委任律師則問他,有沒有向廉政官表示「捐30萬和京華城無關?」陳俊源嚴肅地說「我覺得這是正確的,陳情有《行政程序法》,要變更也有申請依據,這都有法律基礎,沒必要做額外的事情。」律師問,「你不認為捐30萬會影響事情吧?與柯文哲無關也和陳情無關?」陳俊源說,「對,我心裡是這樣想的。」
律師說,你講說京華城沒有都市計劃的專業,是去北市府陳情後,北市府做的「行政指導」,後來才去找顧問公司嗎?陳俊源說,「正確,但這些都是陳玉坤告訴我的。」律師問他,「他接受調查時朱亞虎和沈慶京都被羈押了嗎?會不會害怕被羈押?家人會不會擔心?」他承認會擔心。律師則再問他「檢察官有沒有表示,如果認罪不會羈押,會緩起訴?」他則說「檢察官沒這樣講」。
法官也好奇問他,7個人頭是他找的還是朱亞虎找的,陳俊源說,因為沈慶京有別的黨派色彩,才會找員工去捐錢。「你覺得是在行賄柯文哲嗎?」他連忙否認,強調關於政治獻金的部分,如果以法務的立場,應該會反對。
朱亞虎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為何認罪,陳俊源曝原因柯文哲委任律師陸正義則問,「檢察官訊問你的時候有沒有提到柯文哲?」他搖頭否認,陸正義再問,「檢察官到底諭知了什麼讓你『改口認罪』?」
陳俊源強調,他沒有行賄市長,但他想想也覺得不妥,所以願意認罪,他原本想爭取不起訴,但檢察官認為不可能,但可以嘗試說服法院「緩起訴」,他尊重檢察官的法律意見,檢察官覺得有捐款就構成,他因為沒辦法負擔後續的訟累,決定認罪緩起訴。應曉薇律師莊正問他,應曉薇召開協調會時,有為了協助京華城辱罵官員嗎?陳俊源強調「從未見聞」。至於吳順民的委任律師孫小萍則問他,問他,有沒有和沈慶京一起去市長室?沈慶京有手上拿花生米嗎?有沒有聽過京華城有拍桌、斥責的狀況,但陳俊源都說沒印象。
陳俊源作證4小時後,法官諭知請回。
檢方指出,京華城早在2020年2月就開始接觸北市府及陳情,陳俊源雖然都說不記得細節,但他與朱亞虎以訊息討論的時間都在2/12與2/18,且沈慶京還議定2/20「週四11樓」和柯文哲碰面,而隔(2/21)天柯文哲就召開京華城案的不公開晨會,會議結論還被京華城公司掌握。
京華城在同年3/17陳情,希望北市府將京華城案送研議,結果從3/24起,威京就透過人頭政治獻金給民眾黨,時間密接,陳俊源也是其中一位人頭。而同年11月間京華城要送公告公展的簽呈被京華城掌握,才會知道副秘書長李得全好像「有想法」,也請市長室秘書董晉曄幫忙瞭解,之後陳俊源就回報「問題已解決」。
檢方認為,依陳俊源證詞,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可以掌握北市府公告公展簽呈進度狀況,足以證明北市府高層與京華城公司的關係,與接受一般民眾陳情完全不同。沈慶京委任律師廖威智則認為,陳俊源捐30萬政治獻金給民眾黨,不是捐給柯文哲,因此和京華城自提細部計畫無關,檢方起訴基礎事實就是錯的。柯文哲委任律師陸正義說,陳俊源曾經發訊息給律師「陳情書如何表示才不涉及關說」,顯示他只是想陳情怕違法,而他雖然去捐款,但心裡不認為和北市府或柯文哲有關,陳俊源接受廉政官詢問時有虛捏、杜撰、誘導的狀況,直批檢廉「不正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