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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駕「野馬跑車」逆向撞死人 他認罪賠錢…二審8年徒刑改2年還獲緩刑

    2025-04-29 12:44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高等法院外觀。侯柏青攝
    40多歲的黃姓男子,2年前酒後開著野馬跑車載著一家人出遊北海岸,因為失控撞到對向來車,造成吳姓駕駛當場死亡。黃男一審否認犯罪,遭國民法官重判8年,黃男上訴二審後坦承犯罪,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失,高院今(4/29)日輕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2023年2月10日晚間,黃子與友人飲酒,隔(2/11)日上午從台北市住處開出野馬跑車,載妻子女兒與父母等4人出遊,自基隆市安樂區往新北市萬里區方向行駛,行經北濱公路澳底橋前,竟因酒後駕駛車輛,致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駕駛操控能力均降低而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逆向撞上72歲吳姓老翁駕駛的車輛,老翁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死亡。

    黃男也在這場車禍事故中受傷,送醫雖然撿回一命,但護理人員採檢黃男的血液檢體,經送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毒物化學組以頂空氣相層析分析法,測得黃男的血液酒精濃度達0.106%,超過法定標準甚多,因此移送法辦。

    基隆地檢署偵查起訴後,黃男否認酒後駕車,也未對死者家屬表達悔意,國民法庭認為他曾因宿醉開車肇事被送辦卻未記取教訓,明知喝酒後駕駛操控能力減低,仍開著大馬力跑車上路,依法重判8年有期徒刑。

    黃男上訴二審後,坦承全部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履行全部賠償,同時獲取諒解,高院審酌他認罪也履行全部賠償,加上他宿醉開車上路可責性相對較輕,因此依情堪憫恕減輕改判2年,同時考量他每天要背母親上下樓就醫,經過這次偵審程序教訓也已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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