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2020年宣示學校午餐絕不使用萊豬。翻攝盧秀燕臉書
台中市府因應「萊豬」進口,修正〈台中市營養午餐自治條例〉,規定校方使用各類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但被行政院函告無效。台中市打官司,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地方政府對肉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採取更嚴格的「零檢出」標準已牴觸中央法規,但要求採用國產肉類加工品,不等於禁止使用「含萊克多巴胺」肉品,況且未規範肉品安全容許量,沒有牴觸中央法令的疑慮,最高行今天判台中市府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全案定讞。
法界人士分析,台中市府雖然拿下一勝一敗,不過,僅「零檢出」被認定違反中央法規,但採用「國產肉品」的規定卻未被法院認證牴觸中央法規,最終也達成營養午餐不必使用進口萊豬的效果,立法技巧頗為高明。
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自2021年開放進口台灣,不少地方政府為了反制遂在自治條例中自訂「零檢出」的標準,行政院2020年12月31日宣布,萊克多巴胺的含量標準全國統一,認為地方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無效。
不過,台中市府在〈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中開出兩條新路,規定學校提供午餐,各類肉品及其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通俗名稱為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也是瘦肉精的一種),另規定「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完全防堵學校午餐使用到進口萊豬。行政院於2022年6月9日函告台中市府的兩項條文修正自始無效。
台中市府不服提起訴願失敗,改提行政訴訟反制,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台中市府兩案全敗訴,台中市府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今天作出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判台中市府一部勝訴、一部敗訴。侯柏青攝
最高行承審合議庭認為,台中市的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中,關於各式肉品及產製品的規範,必須符合中央制定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不過,台中市府自訂肉品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卻採取比中央更嚴格的「零檢出」標準,顯然牴觸屬於中央法規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在這部分駁回台中市府上訴,台中市府敗訴定讞。
至於自治條例裡的「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合議庭卻做出迥然不同的認定。
合議庭認為,現行學校午餐的業務法源主要依據為《學校衛生法》,依《學校衛生法》第23條第3項規定的立法意旨,既然明定「學校供應膳食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的在地優良農業產品」,如果依照這個法理來看,地方自治團體在不牴觸中央法規的範圍內,在自治條例裡規定學校提供午餐「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應該符合《學校衛生法》的立法意旨,而且也沒有違反中央法令。
合議庭也強調,規定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並不等於禁止使用「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加上條文也未規範肉品的安全容許量,因此不牴觸《食安法》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的規定。合議庭因此撤銷台中市府原審敗訴判決,這部分改判台中市府勝訴確定。
本案合議庭為最高行政法院第四庭,合議庭組成為審判長為王碧芳、法官鍾啓煒、陳文燦、林秀圓及王俊雄。本案的合議庭審判長王碧芳,為本次總統賴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選,王碧芳在法界風評極佳,回應立委問答時表現有為有守,可惜遭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杯葛擋下,讓法界頗感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