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廖瑞祥攝
桃園一名19歲林姓女子與男友吵架,男友手持彈簧刀揚言輕生,林女上前奪取,未料兩人拉扯之時,彈簧刀刺入男友左胸,造成大量出血,送醫不治。檢方認為,刺中胸口非林女意料中事,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今年2月28日凌晨1時許,林女與羅姓男友在大溪區住處爭吵,羅男一氣之下,拿出彈簧刀揚言輕生。林女見狀上前奪取,兩人因此發生拉扯,過程中刀子不慎刺進羅男左胸,嚇得林女急忙撥打電話叫救護車。
羅男傷勢嚴重,出現肺損傷、左心室破裂、心包填塞及低血容性休克,雖送醫急救,仍因大量出血、血液吸入肺內等情況,於當天下午2時54分宣告死亡。
事後,羅男母親對林女提告,檢方審理後,指出兩人男女朋友,林女為了奪刀,手指處也有刀傷,見男友受傷也馬上叫救護車,難認定主觀上有致人於死之殺人犯意,故依過失致死偵結,對林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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