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林姓老闆與員工為離職協商,竟拿出空氣槍攻擊,並威脅員工簽自願離職書等文件。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中市一名男子小藍(化名)今年6月向林姓老闆提離職,協商過程中不順利,林男竟拿空氣槍攻擊小藍,逼迫他簽自願離職單,更出言恐嚇要找小藍算帳,7月雙方再因離職薪資爭執,林男拿辣椒水攻擊小藍和小藍爸爸,被台中地檢署聲請簡易處刑,台中地院近日依傷害罪判林男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載述,小藍原本受僱於林男,今年6月時,小藍提出離職,因細節與林男起爭執,雙方相約晚上在台中某酒吧協商。只是在協商過程中,林男不滿小藍錄音,竟拿出空氣槍敲小藍的額頭,造成小藍鈍傷,還作勢要開槍,「你試試看,我一條一條跟你算」、「你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的嗎」,脅迫他簽下自願離職、免責書等文件。
此事過後,7月中旬,小藍與爸爸因離職薪資問題,再度找上林男協商,結果疑似雙方認知不同又起衝突,林男不願交出薪資袋,雙方搶成一團,林男拿出辣椒水攻擊兩人,氣得小藍與爸爸決定持眼部驗傷單報警。
而警方持搜索票到林男住處,確實搜出空氣槍,而台中地檢署依3次傷害罪嫌,向台中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近日簡易庭上,林男坦承自己犯行,不過他與小藍父子對賠償沒有共識,所以沒有和解、調解。法官認為林男所犯3次傷害,犯意和行為有異,應分論併罰,審酌被告無前科,雖坦承犯行而未達成調解,3罪合併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