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赴新北地院羈押庭,表情凝重。廖瑞祥攝
名模錢帥君男友、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和地下匯兌,遭高院撤銷1億元交保裁定,他今天與心腹張旭昇再戰新北地院羈押庭。郭哲敏強調遭電子監控「壓力山大」,痛斥檢方捏造洗錢217億,並指境外帳戶早被凍結,檢方只是炒舊聞,委任律師更痛批高院「草率」、「不看卷」;張旭昇律師團大罵高院「鄉民」,「站著說話不腰疼」,聲稱想「百分之百防逃」,以後抓到人乾脆槍斃算了。但合議庭評議後仍決定「雙殺」,逆轉諭知兩人收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2018年間以AE集團名義在台成立睿世軟體等多家公司,營運線上博弈事業,讓境外賭博業者在中國、香港、菲律賓、越南及馬來西亞等地經營線上博弈。郭哲敏也提供第三方支付等服務,讓AE集團抽成,郭哲敏集團總獲利約16億5609萬4410元,更涉嫌洗錢217億154萬5434元。
郭哲敏和心腹張旭昇羈押長達1年3個月,新北地院承審合議庭日前准他加保至1億、附加境管、電子監控及報到等處分,錢帥君只消73分鐘就搬來不足的5千萬現金,張旭昇也以1千萬元交保。不過,檢方沒打算結束這場戰爭,昨天以郭哲敏等人財力雄厚恐逃亡及串證等理由提抗告,高院昨(11/26)晚火速發回,合議庭今(11/27)天再度召開羈押庭。
郭哲敏到新北地院重開羈押庭。廖瑞祥攝
張旭昇到新北地院重開羈押庭。廖瑞祥攝
郭哲敏認遭栽贓,抱怨電子監控常沒電郭哲敏兩度交保都被高院撤銷,今天出庭情勢嚴峻。
他告訴合議庭法官,自己遭到電子監控後就盡全力配合,監控中心隨時都會打電話來視訊,他不敢漏接任何一次。他哀怨地說,「有一次我睡覺睡得很沉,我老婆(指錢帥君)還進來房間把我叫起來接電話。」但他吐露,因為監控系統不夠完善,導致經常顯示「報到不成功」,害他極其擔心,只能每天打視訊電話給監控中心確認,「我怕監控設備電量不足,得常常充電,真的是走到哪、充到哪,壓力真的很大。」
郭哲敏告訴合議庭,目前還在抗告期,他不敢排健檢,也不敢回老家,上個周末他想帶著小孩去打球,設備卻顯示「報到不成功」,前後弄了半小時,最後只好放棄不出門。「昨天我到餐廳吃飯,因為訊號不太好,我還提前打給監控中心報告位置,我能配合就配合。」在這麼配合之下,檢察官指他有去松山機場擔心他逃亡,郭哲敏語帶不滿地說,「我的護照早就被註銷了,又被限制出境,我沒辦法理解,怎麼可能搭飛機出國?」
郭哲敏信誓旦旦地表示,「我從來沒有犯規,每天都跟監控中心回報。檢察官說我有900多次違規示警,那是系統不穩,已經是今年4月份的事情,這次交保後,完全沒有這些事….如果台灣採購的設備有這麼大疏失會讓人偷跑,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不過,當初郭哲敏因提前出境遭台灣通緝,去年入境泰國後被押解返台,對於這段過程,郭哲敏越講越火大。
他解釋說,「我在泰國是在處理公司倒閉的事情,老實說,我進到泰國時,拿的是柬埔寨護照,台灣和泰國又沒有引渡條例,我大可以等到柬埔寨大使來救我,但是我想回來台灣好好解決事情,所以簽署同意書自願返台,不是被強迫回台。而且,我的境外戶頭都已經凍結了,新加坡和美國等銀行帳戶裡,更是完全沒有錢,我希望檢察官不要再炒作舊事情,而且,檢察官還說,我在泰國有買房子,他們有證據嗎?不要汙衊我。」
郭哲敏不滿地說,檢方提出的帳冊只有數字,在附表裡出現的數字也很怪,有些負數也變成正數,檢察官還自己加上匯率及換算台幣,「檢察官說我洗錢217億元,到底是怎麼列的,捏造不實金額和匯率,對我公平嗎?證人說的筆數和金額,和檢察官列的也不一樣,這是栽贓我!」
他痛斥,檢察官掌握的群組,是李明展(本案檢舉人)安排來作偽證的,證人時間點都對不起來,「他們隨便拿地下匯兌群組來套我,希望檢察官看清楚,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郭哲敏遭押解返台,檢警調重裝武力層層戒護。翻攝畫面
郭哲敏遭押解返台,檢警調重裝武力層層戒護。翻攝畫面
郭哲敏律師團:檢方起訴數字有落差郭哲敏的律師團則說,檢察官提到4月到5月的(電子監控)告警事件,可能是郭哲敏的住處在松山機場附近,因為高輻射導致告警事件頻傳,實際上,11/8之後已經大幅降低頻率,11/21以後更是完全沒有,檢方兩度抗告也沒有提到告警事件,怎麼會有高院指的「逃亡可能性」?
律師團更指出,依據郭哲敏的監控紀錄,交保20天以來,他根本沒有跟張旭昇碰在一起,而且,張旭昇供詞很清楚,即使對郭哲敏有利也沒有串證問題。「反觀高本院短短1天就做出裁定,不知新北地院有多麼努力,高本院主觀上認定本案有串證疑慮,地院裁定已經寫得很好,但高院根本不看,非常不妥。」
律師團也說,檢方提供的Excel表裡面疑似有人作假,金額落差很大,有明確金額的只有1915萬4742元,哪有檢察官講的217億元?這哪是7年以上的重罪?沒金流、沒客戶,Excel表可以當證據?
律師團表示,「犯罪所得只有1千多萬,只能延押3次,現在已經延押5次了,人權保障在哪裡?本案已經羈押1年3月,將來如果犯罪所得可能不到1億,會變成3年以上、10年以下的罪名,羈押會超過比例原則,「請合議庭要勇敢向高院說不!因為高院是不看卷的。」
律師團也透露,營利賭博資料5523萬美元以上,不法所得16億元以上,這都是子虛烏有。「檢方建議交保金提高到2億元,而媒體還報導郭哲敏73分鐘籌到5千萬元,老實說,籌得很辛苦,到處向親友借錢才籌到的。」
郭哲敏律師團也表示,檢察官說郭哲敏在柬埔寨有買土地、也擁有柬埔寨護照,但土地是合法投資,也不是通緝後才投資的,加上檢方已經收走護照,郭哲敏不可能逃亡,況且,他的柬埔寨土地也出售了,檢方聲稱的泰國房產更是完全沒有購買。因此,檢方聲稱郭哲民投資移民新加坡是「斷章取義」,他只是想送小孩讀書所以去諮詢,根本沒有辦移民。
律師團表示,「檢方抗告,我們都是透過媒體才知道,結果高院收案短短幾小時就裁定,非常草率、罔顧人權。」
郭哲敏女友錢帥君(黑衣)現身新北地院旁聽郭涉及的地下匯兌案。讀者提供
錢帥君IG砲轟新北地檢署,律師反指檢方才影響輿論。翻攝錢帥君IG
張旭昇律師團:有人影響輿論,高院「鄉民裁定」講到高院裁定,張旭昇的律師團也有怒氣。
張旭昇律師團補充說,不能因為張旭昇否認犯罪,就認為他可能串證。檢方指控張旭昇頻繁出國,實際上都是拿2019年的事情來指控他,「當年張旭昇在做匯兌業務,所以頻繁出國,5年後怎麼會變成他可能逃亡的理由?檢方也說,張旭昇在海外港澳有錢,這是推測,他的帳戶都沒在用了。」
律師團高聲痛批,高院裁定就是「鄉民式裁定」,高院用鄉民的眼光,看著新聞來做裁定,根本沒看卷,他們很懷疑,這個裁定是學過《刑事訴訟法》的人做出來的裁定嗎?「站著說話不腰疼」,而且高院還很沒肩膀的不自為裁定,直接發回一審。
律師團表示,《刑事訴訟法》上哪有「百分之百擔保(不會逃亡)」這個詞?「如果真是這樣,以後抓到就直接槍斃掉就好啦,這不是法律上的要求,也否定了司法院、法務部當初制定的防逃措施。為什麼遵守規定處理(使用電子監控設備),還是沒能擔保不會逃亡呢?」
律師團更反擊說,「檢察官講我們操縱輿論,郭夫人(指錢帥君)在臉書貼文,足以影響輿論嗎?看了新聞才知道檢察官抗告、才知道發回,到底誰才操縱媒體?羈押必要性一句話都沒有提,懷疑高院對於《刑事訴訟法》的理解是否和律師不同?」
律師團怒不可遏地表示,「請問張旭昇是犯下殺害皇親國戚的罪嗎?《速審法》為什麼要加入延押上限次數,就是認為不應該在判決前無限期羈押,依照高院的標準,那審理時期就絕對不能交保。高院看新聞就下裁定,是一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行為,高院真的處理不公。」
合議庭讓郭哲敏、張旭昇及律師團暢所欲言1小時後,諭知休庭10分鐘,隨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宣示裁定。合議庭審判長指出,經過評議後,認為郭哲敏和張旭昇2人的原本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改諭知從11/29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郭哲敏、張旭昇聞訊臉色沉重,默然無語,兩人隨後被押返台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