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坤7刀殺死女友,二審仍維持無期徒刑,他不願回應記者問題。侯柏青攝
基隆男子陳昭坤去年不滿同居劉女提分手並搬家,趁劉女返家拿東西時掐脖,宛若屠夫般狠砍7刀致死。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判他無期徒刑,他上訴二審,不但爭取「自首」減刑,又向合議庭提交手抄的16本心經表示懺悔,但旋遭審判長「退貨」。高院今天依舊認定陳男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二度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調查,陳昭坤和劉女去年不斷爭執,劉女7/9搬家,陳男以鑰匙丟掉為由,到劉女工作處談復合卻失敗,劉女還向警方聲請保護令。隔天,劉女回租屋處收衣服,2名友人則先在樓下等待。沒想到,陳昭坤眼見求復合遭拒,用左手掐住劉女脖子後,拿菜刀瘋狂砍殺頸部,宛若屠夫般的瘋狂行徑,導致劉女當場死亡。
陳昭坤7刀殺女友,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他上訴拚減刑,資料照。侯柏青攝
一審國民法官認為,陳男案發後曾拒絕警方入門還清洗血跡,顯有滅證行為,他聲稱想輕生卻沒傷痕,卻被質疑「說一套做一套」。國民法官考量他犯案後未道歉,也不符合「自首」要件,依家暴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昭坤針對量刑上訴,他主張符合「自首」條件卻未減刑,一審量刑過重。
他除了強打「自首」減刑外,另透過律師向法院求情,強調原審認定他是邊緣性人格「難以期待矯正效果」,另認定他在2006、2017年間曾提供帳戶幫助詐騙,這些都沒有證據證明。檢方則指出,原審已訊問專家證人確認「教化可能性」,也清楚交代不構成「自首」的理由,沒有減刑必要。
陳昭坤在二審時當庭拿出抄寫的佛經,要證明已經悔改,他強調以前常跟女友去打坐,審判長則追問他抄佛經「到底學到什麼?」、「不是抄一抄就可以證明你的功德」。陳則強調,他沒有說謊,已經真心悔悟,他認為法官像「青天」一樣可以明察秋毫。告訴代理人痛斥,抄寫佛經不是家屬能夠接受的道歉懺悔,根本沒必要調查,審判長當庭退回手抄心經。
陳昭坤7刀殺女友,他出庭時拿抄錄的佛經遮臉。資料照。廖瑞祥攝
高院今天上午宣判,仍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合議庭理由指出,案發當時警察趕抵現場,在場報案人告知發生家暴案件,「應是同居在該處的男女」,警察敲門後,陳昭坤竟拖延幾分鐘才開門,期間只有他發出聲音,警方認為情況急迫,「懷疑」屋內的被害人喪失生命跡象。
因此,陳昭坤雖然最後有開門表明「殺了人要自首」,但他的情況,不屬於警方知悉犯罪事實及犯人前就坦承犯行,因而不構成「自首」,一審國民法官判決沒有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沒有量刑錯誤問題。
合議庭也認定,一審根據《刑法》57條所列的條件,逐一審酌他因為劉女多次提分手挽留不成才犯案,另考量他的犯罪動機、目的、砍殺被害人左後頸致死及犯後態度,並斟酌被害人家屬的意見後決定判無期徒刑,並沒有忽略重要的量刑事實,也沒有針對重要事實評價出現重大錯誤,更無行使裁量權時違反比例或平等原則等情事。
合議庭綜合審查後,無法採信量刑不當的見解,據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