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公司欠稅罰633萬元拒繳,實際負責人馬姓女子被管收。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台南市一家不動產業公司因為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交通罰鍰共計633萬9054元,被相關單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由於該公司實際負責人馬姓女子不僅拒絕,還隱匿、處分公司名下財產,台南分署因此向台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台南分署收案後,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馬女(52歲)為公司實際負責人,該公司自2019至2020年間起陸續自公司帳戶提領現金,金額合計達504萬餘元,執行官訊問其資金流向,馬女先是表示帳戶是第三人持有不清楚去向,事後又改口說忘記是否由第三人持有,不記得用途。
執行官又發現,該家不動產公司陸續將位於嘉義縣朴子市12筆土地移轉給馬女及他人,問她移轉原因,馬女表示土地過戶至個人名下是為要貸款還金主、土地過戶至他人名下則是因提供土地給他公司蓋房子,房地一併移轉,錢直接匯給金主,但執行官訊問買受人時,卻稱部分價金800萬元是由馬女親收,馬女所為陳述顯有不實。
昨(11/12)日下午,台南分署將馬女通知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於當日晚間10點52分裁定准予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