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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科大前總務長圖利胞弟公司 還奴役研究生被訴求刑18年

    2024-10-22 16:52 / 作者 呂志明
    高雄地檢。資料照。施書瑜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前總務長林威成,在辦理學校車輛管制系統等採購案時,設下種種限制以圖利胞弟林韋体開設的公司,以此賺取回扣,2兄弟不法所得達1247萬元,這個結果,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車輛管制系統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不僅如此,林威成還假藉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程式,高雄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兄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依法提起訴,並建請法院對林威成量處18年徒刑、林韋體16年徒刑。

    檢察官除了起訴2兄弟外,另外還起訴相關涉案的7人,以及5家公司,其中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李振宏也因涉貪被訴,檢察官認為林振宏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韋体、林威成兄弟 2 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3 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科大),並於2018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威成原本是高應大教授兼資工系主任,3校合併後除了仍擔任系主任外,還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林振宏則擔任高應大、高科大的總務處事務組長,林韋体為展源浩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林威成則出資投資展源浩公司,為該公司的隱名股東。

    高雄地檢署查出,3校合併前,林威成在擔任高應大資工系主任時,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縱容弟弟林韋体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使展源浩公司無償使用該套系統,當高應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時,林威成知悉後就推薦學交由展源浩公司承攬,並利用這套系統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林韋体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系統以履約採購案,李振宏則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使得展浩公司順利得標。

    等到高科大合併後,李振宏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又再度與林威成、林韋体合謀,為了讓展源浩順利得標,李男事先將採購案的消息告訴林韋體,由林韋体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威成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林韋体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系統,再度讓展源浩順利得標。

    等到林威成擔任高科大總務長後,因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林韋体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的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林威成、李振宏等人在辦理2021年車管維護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等 8 件採購案時,將部分標案內容洩露給林韋体借牌的廠投標,事後再由展浩公司開立不實發票核辦理核銷。

    此外,2017年5月間,林威成、林韋体等3人明知林威成並未與協新公司洽談產學合作計畫,為了詐領計畫補助款,3人共謀虛偽由協新公司出具合作企業參與合作計畫意願書,林威成另在計畫申請書不實登載企業名稱及計畫名稱,向科技部申請補助經費 40 萬元,再開立不實發票向高應大核銷經費。

    檢察官認為,林威成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的研究經費視為禁臠,與李振宏聯手設下重重法,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的權利,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8 年,以資懲儆。

    林韋体事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卻極力迴護林威成,想要一人承擔所有罪責,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檢察官同時向法院聲請沒收林威成、林韋体犯罪所得共計12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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