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組長黃敬謀(左二)率同仁及新店戒治所所長張建國(右一),在事發後特別致贈英勇的戒護科管理員范國毅(右二)。新店戒治所提供
矯正署新店戒治所袁姓收容人因病戒護就醫,沒想到他在醫院上廁所之際,竟然拾獲一把醫療用剪刀,就朝執行戒護的管理員范國毅的頸部、手部攻擊,范員負痛在第一時間撲上去成功壓制,才未讓事態擴大,袁男到案後供稱,因為戒護人員不讓他上廁所,才憤而拿起剪刀攻擊,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袁男在10分鐘內上了2次廁所,並無不讓他上廁所的情形,因此不採信其辯解,以涉犯《刑法》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
8月1日,新店戒治所1名受觀察、勒戒處分的袁姓收容人,因為罹患蜂窩性組織炎,由2名戒護人員於當日下午2時30分解送到醫院就診,在候診期間袁男想要上廁所,原本戒護人員見到快要到袁男就診,請他等一下,最後見還有時間,就帶著他去上廁所。
在上完廁所後不到10分鐘,袁男又想要上廁所,戒護人員只好再帶著去廁所,只是這次當戒護人員將袁男銬在輪椅的手銬解開時,袁男不知在那撿到一把剪紗布的醫療剪刀,就拿著剪刀攻擊在旁警戒的戒護員范國毅的頸部及手部。
范國毅受傷後忍痛在第一時間撲向這名收受人、呼叫支援,所方得知後緊急派遣支援警方,於下午4時許將收容人戒護回所調查,並協助范員就醫治療,所幸未傷及要害,范員在包紮傷口後返家休養。事後,管理人員對袁男提出傷害告訴,新店戒治所也對袁男提出妨害公務告訴。
袁男到案後辯稱,當天因為戒護他的管理員不讓他上廁所,他很不高興,恰好又在醫院廁所撿到剪刀,才會拿起剪刀攻擊管理員。
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袁男在短短10分鐘就要上2次廁所,負責戒護的人員並沒有不讓他去上廁,顯然袁男的辯詞與事實不相符,因此不採信其辯解,以涉犯《刑法》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