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保母劉彩萱(圖右)及其妹妹劉若琳(圖左)。資料照。呂志明攝
在押的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1歲剴剴,今年4月中旬遭起訴後遭接押3月,將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接手審理。7月8日北院開庭調查是否延長羈押,2姊妹的律師團雖然都主張相關證據已鞏固,兩人已沒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希望能解除羈押,但法官仍認為2人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7/10)日裁定自今年7月18日起延長羈押2月,繼續禁止接見通信。
劉彩萱的律師團表示,原本北院裁定認為她的女兒在中國工作,她顯然比一般人更有逃亡資力,但劉的女兒已經返台照顧家庭,已經沒有令法院擔心的逃亡事由。之前法院認為劉彩萱曾要求外傭不要亂講話、刪手機及與家人串證,但相關證人都已經完整證述及具結,加上外傭也離台了,應該不會受到影響,而劉彩萱的手機也被扣押,主張已經沒有串滅證可能性,希望能解除羈押。
劉若琳的律師團則主張,公開審理延押庭可能會架空國民法官的審判。辯方解釋,對於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在論述時會涉及本案事實,如果大量提到事實證據,等於是提前出證或可能影響國民法官心證,因此暫時不能表示意見,但希望法院注意,這已經嚴重影響被告訴訟防禦權。辯方也強調,劉若琳在台灣有固定居所及和子女同住,沒有逃亡問題,而且,本案的人證物證,都已在偵查中經過完整調查,劉若琳沒有逃亡或串證原因,建請法院解除羈押或禁見,劉也願意接受科技監控設備。
但檢方則極力主張續押,更當庭感慨,「相信被告很想念家人,但剴剴再也見不到家人;相信被告遭羈押過得很痛苦,但剴剴生前的遭遇更痛苦,就是因為被告,剴剴才會身處這種痛苦無助的恐懼中。」
劉彩萱是領有執照的合格保母,她在去年9月間,從前保母手中接下全天候照顧剴剴的任務後,每月約領取逾3萬元津貼,但劉女卻涉嫌用繩索、布條綑綁男童四肢、頭部後,將其身體部位對折綑綁,再用口罩、保力龍遮眼,使用行李帶將男童綁在椅腳邊,有時見剴剴走路很慢還會推他去撞牆。此外,她也涉嫌拿爬滿蟑螂的紙杯,裝沒吃完的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拿來餵食剴剴。
劉彩萱還讓剴剴長期裸體,不時仿效「軍人」般罰站,站不好,就徒手毆打或拿「愛的小手」肢體懲罰他。而劉彩萱胞妹劉若琳也是領有合格執照的保母,但劉若琳在幫忙照看剴剴時也凌虐他。根據檢方掌握姊妹倆LINE對話紀錄,兩人聊到「太爽了,讓他繼續站」或「繼續打」,也曾討論,「到底要給他吃什麼,不要吃太多,否則排泄物太多,一天一餐就好了。」
可憐的剴剴受盡凌虐及營養不良,才到劉家3個月,健康狀況就逐漸惡化。去年12月24日,愷愷在家出現呼吸困難,緊急送醫後不治,醫院發現他身上有大小傷痕,通報司法單位才揪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