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辦理資安採購卻收廠商回扣268萬 三總前少校組長涉貪被訴

    2024-05-13 14:15 / 作者 呂志明
    士林地檢署及士林地院共用大樓。侯柏青攝
    原在國防醫學院及三軍總醫院醫學資訊室任職的林姓少校組長,在辦理採購案時,涉嫌收受廠商賄賂,包括現金及3項高單價3C商品共計268萬4696元,另外還要求成為廠商股東,另外,醫學資訊室蔡、黃2名約僱人員,在辦理採購案時,則涉嫌圖利特定廠商,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姓少校及2名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蔡、黃2名僱員則涉犯同法圖利罪,均依法起訴。

    林姓少校原在國防醫學院及三軍總醫院醫學資訊室醫療資訊組的系統工程組擔任少校組長,主要負責綜理國醫及三總資訊安全、網路設備預算規劃、採購及協助驗收等業務(2021年12月2日退伍)。蔡、黃2人則是醫學資訊室的約僱人員,負責執行資訊設備採購業務,3人均為依據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

    士林地檢署查出,林姓少校任職期間,辦理「106年度資訊安全等相關設備維護案等14項採購案時,以順利驗收為由,向廠商永磐科技公司彭姓業務主管及張姓業務人員索取賄賂,包括現金257萬5506元,以及價值4萬6990元的ASUS筆電、2萬1800元的Apple Watch、4萬400元的iPhone 13 Pro Max等高單價電子產品,

    林姓少校在辦理「次世代入侵偵測防禦系統案」等5項標案時,指示黃姓僱員依照全位公司張姓負責人(同時為永磐公司業務人員)提供的資料簽辦、製作採購案預算規劃、商情分析、招標清單及規格書等招標文件,使得張姓負責人能夠在採購公告前即知悉招標文件內容,使得全位公司順利得標。

    此外,蔡、黃2位僱員在辦理三總2021至2023共3個年度的「資訊安全設備維護案」時,明知永磐公司所出具的軟韌體授權證明文件不符招標規範,仍違背審查義務,出具不實判定合格的內部簽呈,使得主驗人員誤信永磐公司文件符合招標規範而予以通過驗收。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姓少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要求、收受賄賂罪、《刑法》洩密罪;2名業者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刑法》偽造文書罪;2名僱員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等罪,均依法提起公訴。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