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侯柏青攝
主要營業項目為蝦仁、干貝等水產進口貿易的御宏貿易及盈浜企業2家公司,自中國、中南美洲、日本等地區進口水產後,將原產地改為「台灣」、甚至還延長有效期限,再賣給下游廠商,總計4年共銷售6億2081萬餘元,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家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志新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虛偽標記及詐欺取財罪,依法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查出,陳志新自2008手開始從事水產品批發、零售,涉嫌將中國、中南美洲進口的冷凍蝦仁,以及自日本等國外進口的冷凍干貝的物品原料,存放在自家或是向其他公司租用的冷凍倉庫,當收到下游廠商訂單後,指示員工將蝦及干貝進行加工、打印、品管、分裝,並安排銷售出貨。
過程中,陳志新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將原本有記載原始保存期限的水產品解凍後,加入無磷保水劑(「NP-99普羅」),再以以清水沖洗、包冰、再行冷凍後,自行張貼印有製造商御宏貿易有限公司、產地台灣、有效期限等產品資訊,而這個有效期限則以重新包裝日算起,而非原始有效期,以此延長、修改有效期限。
2022年11月1日,新北市衛生局前往御宏公司行政稽查,發現該公司的冷凍蝦仁有效期限遭到修改延長,去年9月26日,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曾信傑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前往2家公司等地執行搜索,查獲擅自修改原產地及有效期限的冷凍蝦仁5225公斤、干貝5656公斤。
另外從查扣的御宏歷史交易紀錄表,發現該公司自2019年至2023年9月間,銷售蝦仁及干貝共6億2081萬餘元。
新北地檢署函詢衛福部食藥署,認認不能把添加「NP-99普羅」作為作延長保存期限目的使用,因此認為陳志新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虛偽標記及詐欺取財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