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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下藥性侵女業務 台大婦癌名醫40萬交保

    2024-04-09 14:07 / 作者 呂志明
    民進黨立委范雲曾偕3名被害人召開記者會。資料照片,范雲辦公室提供
    台大醫院婦產科鄭姓名醫,遭1名藥廠女業務指控,涉嫌在用餐時偷偷下藥,再將斷片的她帶往薇閣旅館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女業務不服提再議說服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昨(4/8)日檢察官指揮警方前往名醫住居所執行搜索,並將他約談到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後,以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諭令40萬交保候傳。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6月24日,台大婦科鄭姓名醫與1名藥廠女業務前往北市松山路的丼屋餐廳用餐,再搭乘計程車前往林森北路上的薇閣汽車旅館休息。

    3天後,女子指控名醫當天在用餐時偷偷下藥,片斷的印象中還在吃第4道菜,然後就不知不覺躺在旅館床上,對方還壓在她的身上,不顧她生理期硬上,還問她「我可以射了嗎」,當她迷糊的聽完這句話後又昏睡過去,事後醒來覺得遭到性侵,因此報警處理。

    當藥廠女業務提出告訴後,名醫也立即委託律師向北檢聲請保全證據,要求調閱相關的監視畫面,以證明當時女業務並未酒醉不醒人事,當時名醫到案表示,當天他們2個人確實有到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是告訴人主動幫他口交,合意發生性行為,他並沒有下藥撿屍性侵,且事後對方還有傳訊息「老爹我到家了,謝謝老爹照顧我」給他。

    檢察官收案後展開調查,勘驗了相關監視畫面後,發現當天2人從餐廳離開時,一同搭上計程車前往旅館,且告訴人當時並無意識不清的情形,另外檢察官也傳了計程車司機出庭作證,司機證稱,當天2人上車後還在正在交談,女方並未看出有酒醉或意識不清的情形,甚至還告訴他「走錦州街」去薇閣比較快。

    另外告訴人雖然指控遭到下藥性侵,但是醫院檢驗結果,並未驗出任何的毒物反應,由於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的指訴,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被告涉有重嫌,因此認為罪證不足,將名醫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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