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赴羈押庭。陳品佑攝
國民黨籍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收賄近千萬元,日前遭檢方依貪污等多項罪聲請羈押,一度獲台北地院200萬元交保。院檢上演「捉放曹」,台北地檢署向高院抗告成功,說服北院逆轉收押陳重文,陳重文向二審提抗告被打臉,二審今天駁回抗告,他確定遭羈押2個月。
北檢指揮廉政署蒐證發現,台北市警局編列2024年預算時,發現台灣智慧光網業者報的特約價高出一般價格,將原本編列的5.5億元預算下修為4.6億。台智光得知費率可能調降後,疑由董事長李慶煌找上陳重文護航、施壓市議會,將預算再度調高為5.5億元,但附帶條件通過預算。檢廉懷疑,陳重文收受近千萬賄款及不正利益。
北院認定,陳重文涉案嫌疑重大,且涉及錯綜複雜的金流,而根據檢方掌握的案情,形式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要件,實質上也獲取不明財產,他涉及的罪名尚待檢察官查明。
北院也認為,陳重文雖然坦承部分事實,但未來仍可能為了避免重刑懲罰而避重就輕、翻供,且檢方也掌握事證認定他可能勾串共犯、證人,因此有串滅證可能性。陳重文不滿向高院提抗告。
高院合議庭認為,依據陳重文在北院羈押庭的供述內容及證人證詞、卷內事證,認定他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公司法》資本不實等罪名,罪嫌重大。
合議庭認為,陳重文涉嫌的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審酌他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而且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不羈押顯然進行後續的追訴與審判程序,因此有羈押必要性。合議庭據此駁回陳重文抗告,他確定遭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