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圖擷取自google map
士林地檢署林姓男書記官竟當起色狼,檢方查出,他從2020年起涉嫌使用密錄器或手機偷拍女同仁如廁或裙底風光,直到去年3月才落網,檢方認定共有21人受害,也在其個人硬碟、手機查扣近199張偷拍照。士林地院審理後,今天依妨害秘密及個資法等罪名,判處他4年有期徒刑;而林男另案被判8個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得上訴。
據了解,林男已婚育有兩個小孩,之前服務過台北地檢署,10多年前調任士林地檢署迄今,平時上班的地點位於士林地院刑事庭和士林地檢署公訴組等單位共用的舊大樓,他主要負責贓物庫業務。
檢方查出,林男涉嫌於2020年1月間至2023年3月,在士檢女廁等辦公或公開處所執行偷拍任務,犯案時間長達3年。
全案爆發後,士檢火速對他發動搜索,並查扣相關設備及影像檔,同時將他依涉犯《刑法》315條之1第2款妨害秘密罪、《刑法》319條之1妨害他人性隱私、《個人資料保護法》41條不當蒐集他人個資等罪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檢方認定被害人至少有21人,偷拍次數高達82次,另查扣他珍藏的199張私密照片。
林男遭羈押後,時任士檢檢察長繆卓然發表公開信安撫同仁,他強調,第一時間已調整林姓書記官職務,並取消他在檢方辦公區域出入的權限,檢方每天都會進行反針孔檢測。全案在偵查和審理期間,也全程採取最高規格保密措施,避免受害人身分曝光。
檢方偵查時,遭偷拍被害人均出現嚴重的創傷症候群,在法院審理時也表示不願意原諒他,希望法院予以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