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經檢察官偵訊後請回,對於記者所有的提問,他依舊不發一語。呂志明攝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10名女子指控性騷擾、強制猥褻及性侵重罪,台北地檢署針對有管轄權的3案進行調查後,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其中兩案的被害人芳療師及網友不服NON脫罪,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高檢已發回北檢續查。NONO將再度面臨司法調查。
至於小紅老師、Amber Chang等7名女子指控的部分,北檢認定沒有管轄權,考量NONO戶籍地在士林地檢署轄區,已將全案移轉管轄到士林地檢署偵辦。
去年6月19日,前模特兒Amber Chang在臉書指控10多年前,某1天下節目後,1位知名搞笑藝人要開車送她回家,對方先載她去吃東西,當她從副駕駛座下車時,竟然被對方從熊抱然後拉進後座,「我還沒來的及反應,已經被他整個魁梧的身體壓在後座,我開始反抗,他一陣瘋狂親吻,手也不停的伸進去開始拉扯我內衣揉胸,甚至伸進去我裙子裡企圖想要將我底褲扯下,他解開褲頭,將我熊抱坐在他大腿上用力磨蹭……」。
外界聯想此人可能是NONO,但他旋即透過經紀人表示「沒印象」。隔天,小紅老師立刻在臉書爆料自己也遭性騷,事後更到北檢提告,也提出一份25人名單供檢方調查。
小紅老師。資料照。翻攝小紅老師臉書
小紅老師痛斥,「每個被你強行硬上的女孩你從來沒帶過套,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受傷的女孩還為此去看婦產科,真的有夠垃圾!這麼多年的時間,你可以同時亂槍打鳥,尋覓一位又一位的受害者,但此時你卻連對受害者道歉的時間都沒有。不承認也不道歉,截至目前的加害者,就屬你最可恥!」
檢方逐一調查發現,全案恐30名被害者,但最後只有10人願意提告,北檢去年展開搜索約談後,諭知NONO交保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事後還核發被害人保護令防止NONO騷擾或接觸被害人。
針對北檢有管轄權部分,編號A-3的芳療師告訴檢察官,2011年至2013年間,她在中山區某會館,替NONO提供油壓按摩服務時,遭到NONO強制性交得逞,當時她苦苦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沒想到NONO回稱「我比你更害怕」,因此提起《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嫌。
編號A-5的女網友則指控,NONO於2011年12月間,在北市延吉街某處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載她時,在車上強吻她、還一邊揉搓她胸部,一邊說「你的觸感真好」,因此提起強制猥褻罪告訴。
編號A-7的按摩師指出,2010年的夏天,她在中山區某時尚會館,替NONO提供按摩服務時,遭到NONO壓制、強吻、揉搓胸部,NONO還說「我就喜歡你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因此提起強制猥褻罪告訴。
針對這3案,檢察官考量案發時間較久,3名被害女子均只有提出個人指控,沒有其他積極證據佐證NONO犯案,NONO則咬死「完全沒有印象」,檢方查扣他的手機後也沒有查到聯絡資料,只能認定罪嫌不足,做不起訴處分。
芳療師、女網友不服北檢的不起訴處分,具狀向高檢署提起再議成功。
NONO遭控性侵、性騷多人,網紅小紅老師整理出犯行懶人包。翻攝小紅老師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