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外觀。侯柏青攝
原在新北市淡水區某空軍營區服役的黃姓女士中,因在外積欠一屁股債,竟然挺而走險,利用在部隊經辦業務的機會,詐騙10餘名同袍13萬餘元,士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3月9日至2022年7月28日間,黃姓女中士任職於淡水某空軍營區,負責管理士官兵差假、育嬰留職停薪、購買年資、補繳年資等業務,因為在外欠債,竟利用辦理補繳年資費用的職務上機會以及職務上代辦該等業務因而持有相關代辦款項的機會,詐騙同袍。
士林地檢署查出,2020年6月7日,黃女利用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給1名黃姓下士,通知要收取購買義務役轉任士官年資費用,黃姓下士匯款1萬8258元給黃女後,黃女竟將錢侵占入己。
部隊另1名黃姓女中士,購買2次育嬰留職停薪年資的費用原本是2275元、4407元,2021年8月24日、同年9月15日,黃女用LINE通知這名女中士,浮報購買育嬰留職停薪費用分別為9360元、3997元,成功詐得價差。
黃女得知一等兵補繳年資費為1651或1659元,竟詐騙彭、歐、蔡、孫、賴、葛、陳等7名一等兵,每人購買年資費用為2678元,7人誤信全部匯款,黃女成功從中詐取差額。
2021年11月11日,黃女利用國軍常用的通訊軟體JUIKER,通知黃姓下士要收取購買義務役轉任士官年資費用6989元,再以相同理由向郭姓上士收取1萬9082元,這2筆錢,黃女都沒有上繳到旅部負責單位辦理業務,而侵占入己。
2022年6月6日,黃女用LINE傳訊息告知鐘姓上士,要求補繳年資利息,鐘女生上士陸續匯款1萬8989元、4988元、1萬5585元、3萬9562元到黃姓女中士的帳戶,才驚覺自己早已辦理並完成年資補繳,且根本沒有萬女所說補繳年資利息的項目,才知受騙上當、向上反應。。
黃女到案後到案坦承犯行,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黃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同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