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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兇宅再墊高價金向銀行詐貸逾8億 金德儀詐貸集團68人起訴

    2024-01-05 20:25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從事不動產投資的女子金德儀,找6名業務、2名行政人員,專門在市場上物色屋況不佳或是兇宅,找人頭低價買進後,利用「陰陽合同」,墊高房價,以此炒作58戶不動產交易價,向10多家銀行詐貸8億4824萬5253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將金德儀等68人起訴。

    檢察官請法院審酌金德儀等人利用人頭以假契約、假所得資料向銀行詐貸,合計詐得8億餘元,對金融秩序的影響不可謂不大。不僅如此,金德儀集團拿這些被墊高金額的假合約「虛價登錄」,嚴重斲傷實價登錄制度的目的,害得無殼族望屋興嘆,整個社會付出鉅額成本,量處適當之刑。

    北檢查出,金德儀自2010年間起在台北市中山區營業,專門辦理以不動產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的業務,金德儀還找了名業務員,負責在市場上尋覓屋況不佳、兇宅或是比區行情還低價的不動產標的,另外又找了2名行政人員,負責辦理銀行存、提款業務。

    金德儀先從業務尋獲的低價房,再由金德儀安排買受名義人與不知情的原屋主簽訂真實的買賣契約,再由人頭掮客找貸款名義人同意出名辦理貸款,準備就緒後,再由金德儀等人偽造不實所得資料公文書、貸款名義人的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公文書、不實金額的不動產買賣契約私文書,然後向銀行辦理貸款,讓銀行誤信這些人頭確實有還款能力,准予核貸,該集團並以此詐得7億7563萬5253元。

    由於太好賺,1名詹姓業務及王姓人頭掮客,偷偷背著金德儀私下賺,其中詹男獲取不法4615萬元,王男獲取的不法利益為26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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