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6名警員傳出開立不實罰單,5人交保仍遭記大過。示意圖,陳品佑攝
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警員疑似與業者掛勾,開立不實吊銷罰單,讓已被吊銷牌照的車輛能重新領牌,檢警廉昨發動搜索約談,並傳喚6名第三分局警員等人到案,檢察官認為5名警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各諭令10萬至12萬元交保,1人請回,第三分局今(10/20)表示將對涉案警員記大過、調地,並追究幹部考監責任。
據了解,有被吊銷牌照的車主找代辦業者,希望能夠讓車子能夠重新上路,代辦業者則鑽法律漏洞,找警員合作,先對這些被吊銷牌照的車主開單,吊銷車子的牌照,讓這些車主在繳交罰款後重新領牌。
之前已有警員因為配合業者遭到查辦,還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在清查後發現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也有類似不法情事,在與廉政署合作後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台中第三分局長吳銘淵今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第三分局針對2020年至2022年5月間,警方開立的交通違規單做交叉比對,發現6名警員一共開了百餘張舉發單有異狀,向台中市警局、警政署陳報後,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吳銘淵表示,涉案6名同仁都是基層員警,檢方複訊完畢後,認為警員和業者間沒有對價關係,都是友人請託,諭令陳姓、許姓巡佐12萬元交保,林姓、吳姓及黃姓警員均10萬元交保,另林姓警員無保請回。
吳銘淵指出,涉案人員雖然依法不必停職,但會對5名警員各記1大過調職,無保請回的林姓員警後續會再研議有無懲處必要,同時追究主管考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