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翻攝Google Map
台北監獄(北監)傳出虐囚案,管理人員、視同作業收容人(服務員)無故對受刑人上銬、施暴、電擊及噴辣椒水等,或唆使其他受刑人使用推人撞牆等暴力行為,但在場管理員卻視而不見,監察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認為北監管理方式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今(9/14)提案糾正。
監委高涌誠及王幼玲自動調查「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管理人員對受刑人戒護管理失當案」。監委表示,北監愛三舍、平二舍等服務員、管理人員等,常無故對受刑人上銬、施暴致傷、不當施用電擊棒、噴辣椒水等自衛武器,或教唆其他受刑人、服務員實施折手、擊頭、推人撞牆、毆打……等暴力,並威逼簽署無受傷證明等。
監委指出,經調查,北監愛三舍、平二舍等管理人員,蓄意縱容並坐視服務員對受刑人施以不當處遇或懲罰;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發現,服務員對受刑人施以肘擊、壓制等行為,管理員卻視若無睹、一再縱容,均有違失。
監委提到,北監戒護比偏高,須倚賴服務員協助,是管理疏漏之制度性原因之一;而上銬、控制或壓制受刑人,屬矯正人員職務,不得由服務員代執行,法務部查察北監相關管理人員,有無遣派或縱容視同作業收容人執行公權力或管理其他收容人。
另外,監委提到,北監監視設備設置未臻完備,有受刑人於管理員視線範圍內,遭服務員指示脫去衣物,並疑似壓制及以拖鞋暴打,監委是勘驗監視器畫面拍到不鏽鋼房門的反射影像才得知,顯示部分收容人指訴遭暴力毆打或不當對待等情,並非空穴來風。
另外,監察委員履勘北監愛三舍時發現,電擊棒、防護型噴霧器、手銬等自衛配備,放在無上鎖之主管桌抽屜內,且該區域為監視器死角,擔任服務員之受刑人有取得之虞,實有戒護風險,核有違失。
監委提到,監察院調查委員表示,北監視同作業人員,罪名殺人有3人、重傷害2人、強盜3人,對照法務部回覆稱:「經北監再行檢視,上開人員均無暴力前科」,與事實不符,法務部未盡審核之責,亦有失當。
監委指出,北監受刑人陳訴遭凌虐事件一再發生,主管部門均轉交戒護科查復,未善盡監督審核權責,凸顯戒護管理人員之人權教育訓練未落實深化,衍生凌虐人犯等不法情事。法務部為預防類此球員兼裁判情事,允應發揮視察小組功能,建立申訴案件外部監督調查機制,加強矯正人員人權教育訓練,強化戒護人員正向管理理念,杜絕類案再度發生。
調查報告最後指出,北監對外籍受刑人疾病醫療,未盡周妥,矯正署應督導北監強化外籍受刑人之醫療處遇,精進矯正機關內門診醫療品質,以保障收受刑人之醫療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