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強酒駕遭判刑2個月。取自陳志強 JOHN 臉書以及讀者提供
男星陳志強上個月自爆今年5月時騎機車被警察攔檢,因為喝了一杯啤酒而造成酒駕。如今他的判決出爐,遭判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指定報到執行日為父親節8月8日。
陳志強之前在臉書自爆,5月時有一天騎機車到家裡附近的居酒屋吃宵夜,店家招待了一杯啤酒,因為店面距離家裡只有1分鐘的路程,他走出居酒屋後很自然的想騎車回家,結果因為安全帽沒繫好而遭到警方盤查及酒測,當場被抓到酒駕。
陳志強並公開道歉,「平常一直堅持酒後不開車的我,因為騎車、自以為離家近,而疏忽了道路安全的規定,身為公眾人物的我,做了最不好的示範,非常抱歉!」
據北檢起訴書,陳志強的酒測值達每公升達0.45毫克,明顯超標,而他在警訊時也坦承不諱,北檢聲請簡易判決後,台北地院認為他明知自己有飲酒卻仍不知謹慎,但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屬非劣,且無前科,最終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可以1000元1日折抵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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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