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2月時在臉書PO出住院照,表示仍因槍傷疼痛而開刀。翻攝FB@飆捍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年8月遭寶和會槍手劉丞浩開3槍,身受重傷,幸而撿回一命。刑事部分,劉丞浩和籌畫槍擊案的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分別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5年6月、16年定讞;民事部分,館長向兩人求償2000萬元,新北地院去年判賠327萬4113元,高院今天依然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查出,竹聯幫寶和會因不明原因受託執行槍擊案,由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擔任總操盤手。他指示槍手劉丞浩先於2020年7月2日加入館長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房林口旗艦店會員,劉男期間曾經7度到健身房埋伏觀察館長的作息,並確認最近的林口派出所位置,以便作案後可以立即投案「自首」,爭取減刑。
8月1日,劉男故意在健身房摸館長激怒他,15日又找藉口和館長吵架,全都是為了鋪陳「犯案動機」;館長則氣到在直播上嗆告劉男,不過,此舉反倒讓施俊吉認為「時機成熟了」,下令劉男開槍。
8月27日,劉男搭計程車到健身房外埋伏等候館長,翌日凌晨,館長結束工作走出健身房,剛剛坐上車子副駕駛座後方的位置,劉男就趁他跟助理聊天的空檔,一個箭步上前對準他連開3槍。劉男犯案後火速搭計程車到派出所投案,繳交手槍和子彈;助理將館長緊急送醫後撿回一命。
由於寶和會首腦邵柏傑至今未到案,導致槍擊館長的動機至今不明,館長被迫只能每年砸下數百萬元安排隨扈維護他的生命安全,讓他身心相當煎熬。
館長向劉男、施男求償20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兩人應賠償18萬1613元醫療費、9萬2500元的看護費,新北地院也審酌,此案讓館長身心嚴重受創,判兩人賠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館長並未上訴,而劉丞浩等人不滿判決過高上訴高院。高院審理後採納地院見解,認為兩人和館長素無恩怨卻動手行兇,犯案後又否認有殺人意圖,應負擔較高的精神賠償,因此駁回上訴,仍命兩人賠償32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