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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歲男打拳擊賽遭KO不治!對手沒事 俱樂部館長被訴「過失致死」

    2023-04-13 11:18 / 作者 侯柏青
    拳擊菜鳥胡姓男子,去年7月底到新北市新店區一家拳擊俱樂部參加大型拳擊友誼賽時,和對手徐男對戰不到一回合就癱軟落敗,送醫後竟腦死不治。台北地檢署查出,丁姓館長擁有國家教練及裁判等拳擊專業資格,卻未依規定提供醫護、合適護具、評估身體狀況就任由胡男參賽,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而徐男查無過失責任。

    檢方查出,丁姓館長擁有國際拳擊總會國際一星拳擊教練、職業拳擊裁判、A級國家級拳擊教練及裁判資格,而該拳館舉辦的友誼賽開放「未2勝的職業拳手、校隊選手及任何技擊項目全國前2」以外的拳手報名參加,26歲的初學者胡姓男子報名了75到80公斤級賽事。

    但胡男和對手徐男只對戰不到一回合,就因為頭部下巴挨拳重擊而宣告落敗,不料胡男下場後全身癱軟,出現噁心想吐症狀,事後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搶救,仍因顱內大量出血、大腦位移腦死不治。家屬遂控告丁男、徐男過失致死。

    檢方發現,胡男在友誼賽前兩週練習時,頭部就曾遭攻擊受傷,丁姓館長明知他是初學者,卻未注意他的身體狀況,只讓他出具「保證個人身體狀況確實良好」的聲明書並過磅參賽,而且丁也沒有依照胡男的實力標準,幫他挑選對手及配置適合的頭套、拳套。

    檢方也查出,按照國際拳擊總會的比賽規則,拳賽應配置專業醫護人員先評估選手是否適合參賽,而賽後應由醫護即時檢查選手的身體狀況,擁有多項國際資格的丁姓館長明知卻沒盡責,因此認定他須負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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