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64線丟包害死政大溫姓學霸的司機林宇濬(戴帽子、黑口罩者)。資料照。侯柏青攝
Bolt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將溫姓學霸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導致溫男被輾斃,他被起訴遺棄致死罪。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11/4)天開庭,林宇濬首度說明始末,指溫男在車上踹車門、踢椅背,他才將對方「拖下車」,但林稱稱,溫男下車後躺在外側路肩,不曉得為何在內側路肩遭輾斃。但家屬律師不埋單,稱他的決定等於是將無自救力的人放在懸崖邊,根本是故意殺人。
懺抖描述案發現場新北地院本周連續開庭審理台64線丟包案,林宇濬今天首度公開交代本案始末,接受檢察官訊問時,他的神情惶恐、語氣懺抖。
林宇濬描述,今年1月25日凌晨,溫男透過Bolt平台叫車,他在台北市興隆路等待,溫男用小跑步的方式上車,他問了溫男「到板橋?」溫男稱「是」,兩人幾乎再無對話。他回想,雖然溫男在車上用手機開擴音講電話,但他在開車時習慣戴耳機、放音樂,因此壓根沒聽到溫男在聊什麼。
檢察官問,有聽到溫男在電話裡提到「有點醉」、「抽大麻」等字眼嗎?林宇濬火速否認,強調他全程都戴耳機專心開車,直到車子上了台64線後,他突然聽到後方有「蹦蹦」聲,往後瞄了一眼,研判溫男正在用腳踹右後車門,他告訴對方「別弄髒」。
林男指稱,溫男當時應該是斜躺在後座,頭靠近車門左後方,但溫男呈現抽搐的樣子。「當時我叫溫男不要踢,他說好,但隔了一兩秒,他就開始往駕駛座椅背『狂踹猛踢』,我趕快靠邊停,只想讓他快點下車。我覺得他似乎發瘋了、好像有羊癲瘋,但這只是形容詞…」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1/25發生一起驚悚死亡車禍,25歲溫姓男子搭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疑踢踹椅背,遭林姓司機當場丟包,之後接連被4台車輾過身亡。讀者提供
搖頭晃腦控學霸踹椅檢察官突然問,他指稱溫男的腳當時正在踹右車門,怎麼可能只隔一兩秒就改踢駕駛座椅背?腳可能張那麼開嗎?林宇濬當庭改口說,他其實沒看到溫男有沒有踹車門,只是「聽到」踹車門的蹦蹦聲,他轉頭瞄到溫男的腳在車門邊,然後「感覺」椅背被踢了。林宇濬當庭表演重度搖晃著開車的樣子,他搖頭晃腦地說,「椅背不是只有震動而已,是像『坐雲霄飛車』那樣晃來晃去。」由於他的動作相當誇張,而且供詞前後有落差,讓審判長和國民法官聽到一頭霧水,審判長還特別諭知庭務員放了一把椅子在林宇濬身後,讓他可以直接模仿車內情況。
有了工具助陣,林宇濬描述,他真的感覺到駕駛座的椅子被踢,他當庭表演了邊抖動邊開車的樣子,激動地說,「不是他還會有別人踢嗎?我雖然沒親眼看到,但他真的在踢。」林宇濬繼續表演晃動開車的誇張畫面,他說,當時感覺溫男是故意攻擊,他想快點脫離危險,所以嚇到停在路肩。
檢察官問他,「你覺得可能是攻擊的理由是什麼?難道只是踹椅背?」林宇濬說,他真的被嚇到,想到家裡還有小孩要養,心裡很怕出事,當時心裡思緒混亂,也沒想過對方是否可能生病,就把車子直接停在路肩了。
在台64線丟包害死政大溫姓學霸的司機林宇濬(戴帽子、黑口罩者)。資料照。侯柏青攝。侯柏青攝
檢出動3D圖要他講清楚緊接著問題來到深水區,檢察官為了釐清溫男下車的正確位置,還出動三D模擬圖,要林宇濬指認。
林宇濬指著3D圖說,當時他把車停進外側路肩,自己從駕駛座下車,他對溫男說「你幹嘛,你給我下車、你給我下車」,然後打開後車門,用兩隻手拽住溫男的外套,將對方拉下車,「溫男下車以後,站在車尾燈附近,我還順手把他推往路肩處,他很快就自己斜躺下來,當時他的頭朝著牆壁、雙腳則在路肩線裡,我就開車走了。」
檢察官不解地問「你用講的就好,幹嘛用推的?」林宇濬嘆氣說,當時思緒混亂,充滿緊張害怕的情緒。
檢察官問他,「你最後一眼看到他的狀況是怎麼樣?」林宇濬說,溫男當時躺在外側路肩(線內),他開車離開的時候思緒很亂,但他記得溫男的雙腳在踢動,離開以後,他打電話報警「我經過快速道路,有人躺在那」,但他不敢交待自己的身分,警察後來曾打電話給他確認位置,他也無法精確描述。
林宇濬悔恨地說,一開始在警方應訊時太害怕,就向警察撒了謊,「做筆錄時不敢講有拉他,是說謊了....但我當時打電話給媽媽,就有跟媽媽坦承我把溫男拖下來,但我講的是台語的『拖』,就是『拉』的意思。」
檢察官當場秀筆錄指林宇濬在做警方、檢方筆錄時曾經撒過四次謊,供詞變來變去,他分別指控溫男自己下車躺臥在地上;也曾辯稱只有口頭請溫男下車,沒有其他作為;更說過溫男下車以後腳還在空踢,也曾說過打開後座請溫男下車,又說溫男往車尾倒下,自己根本沒有拉過他….他更講過溫男子自己開車門。
檢察官說,這就是林宇濬歷次的筆錄說法,但他現在已經承認在說謊,請以今天的筆錄為準。
25歲溫姓替代役遭多元計程車司機丟包在台64線上遭輾斃,其他路過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翻攝自Threads
國民法官逼出他「重回現場」國民法官則問林宇濬「你是職業駕駛,晚上那麼黑,快速道路的路肩安全嗎?」林宇濬低聲說,他認為當時「還算安全」。國民法官又問他「你以前載過醉客嗎?」他回憶,之前有一次載過醉客,對方還打他,他自認倒楣沒報警,雖然對方下車後有跟他道歉,但自此在心裡留下陰影,但他強調沒趕過乘客下車,這次第一次。
國民法官好奇,他和溫男的對話、衝突的時間僅僅30秒,為什麼他會感覺溫男在攻擊他?林宇濬無奈地說,他有前案陰影,才會被溫男嚇到,當時真的只想趕快離開危險之地。他強調,溫男當時看起來「跟正常人沒兩樣」,加上他在車上有「起身下車」的動作,他才會順勢拉溫男下車。
國民法官問他,一般人應該也不會把人放在高架橋上,「你冷靜之後有想要回頭找他嗎?」林宇濬解釋,他很後悔,心裡怕溫男出事,離開一分多鐘後就決定報警。他報完警後從板橋匝道出口下去,然後停在路邊緩和心情,就開回去確認林宇濬的狀況,當時他從板橋匝道開上去,開到秀朗橋匝道下去,然後迴轉沿原路上匝道,「開了滿長的距離,等我準備開上去時,發現路被封起來了。我正在想辦法繞上去時,警察就打來了…」
警方到場後發現溫男已明顯死亡,立刻指揮其他車輛停下。讀者提供
他拉人下車:怕倒下的是我國民法官質疑,為什麼直接開車離開,而不是報警留在現場等警察?林宇濬強調,當時他太害怕了,很怕溫男突然起身攻擊他,所以沒想過要等警察來。國民法官再追問,為什麼不坐在車裡等警察就好?林宇濬解釋,當時他只想趕快離開。
國民法官則問「你跟他有過肢體接觸,例如拉衣服、將他往路肩推,你這麼害怕,難道靠近他時就不怕嗎?」林宇濬說,「那不一樣,當時如果不這樣做,倒下的可能是我。」
國民法官攤開林宇濬和媽媽的對話,他當時用台語告訴媽媽,「客人發酒瘋、在高架橋,我就把伊『拖下去』,在地上被車壓到;他在車上發酒瘋,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跟你說小聲,不要吵到孩子;怕警察,警察現在,我把他拖在『橋下』,我就怕他出事,我就快打電話報警,警察就跟我說被計程車壓到,我現在變成我要自首、不自首。」國民法官問他,跟媽媽的對話是如實陳述嗎?他淡淡說「對」。
審判長揪對話「拖在橋下」非路肩審判長緊抓著他和媽媽的對話內容,「這時候很恐慌,這些對話應該是講真實的情況?你是『拖』溫男下去嗎?」林宇濬連忙解釋,「我是情急之下拉他下車,因為我跟媽媽是用台語交談,所以才會用『拖』這個字。」審判長不解地問,「你為什麼說把他『拖』在橋下?不是在路肩嗎?這是什麼意思?」林宇濬慌忙說,「我那時太緊張了,講話沒辦法精準到位。」審判長不死心繼續問,「根據你和媽媽的對話,把他拖到『橋下』,是不是指(捷運)環狀線的高架橋下嗎?就是內側車道路肩的位置?那裏就是死者最後被撞擊的地方。」林宇濬趕緊強調,「那是口語,要講『橋上』不小心講成『橋下』,我講話結巴,我當時是把他拖到路肩,絕不是橋下。」
在台64線丟包害死政大學霸,司機林宇濬(戴帽子、黑口罩者)不認遺棄致死。資料照。侯柏青攝
律師:他是憤怒不是害怕家屬委任律師則強調,林宇濬聲稱椅子晃得很大,但他連做四次筆錄都沒這樣講過,「他為了脫罪敢在檢警面前說謊,為了脫罪在審判程序還在狡辯。林宇濬說他很害怕,但我們卻聽到,他當時滿嘴髒話的在罵人,溫男卻用沒有意義言語回應,顯示林宇濬當時分明是憤怒,絕不是害怕。」
律師接著解釋,林宇濬的車上有防狼噴霧器、駕駛座下方有棍棒,還稱以前遇到酒客,顯示有防禦準備,他實際上是基於憤怒,才把溫男丟到快速道路上。「檢察官雖然起訴遺棄致死,但我們認為他是故意殺人。」
律師強調,林宇濬丟棄溫男時,完全可以預見他會死亡卻放任發生,遺棄溫男就是殺人手段,本案縱使不成立故意殺人,也會成立遺棄致死罪。「他把無自主意識、持續抽動的溫男丟到快速道路上,就可能會發生死亡…試問,把無自救能力之人放在懸崖邊,難道對方死了,就不成立因果關係嗎?」
律師又說,路肩只供故障科緊急停靠,而且必須設置路障標誌,絕對不會是放置行人的安全之處。「林宇濬有很多選擇,可以原地報警叫救護車、後方100公尺放警示標誌、讓溫男留在車上開到出口…他卻選擇開走,讓溫男隨時可能被輾壓身亡,溫男想走到匝道口得走6公里。實際上他根本不在乎溫男是否會死,已經成立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