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在今(2026)年6月11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黃子佼因涉嫌在「創意私房」論壇下載2000多個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引發全台譁然。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黃子佼最終獲判1年6個月徒刑、緩刑4年,須付保護管束、進行180小時勞動服務及3場法治教育。他隨後赴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打掃,僅花將近1個月時間,在9月初便迅速完工。
檢調深入追查發現,黃子佼早在2014年就加入該偷拍論壇成為會員,犯罪時間橫跨長達8年,受害少女高達47名。在他砸重金珍藏的龐大檔案中,多數充斥制服與國高中等特定標籤,其中年紀最輕的受害者竟然只有10到11歲,令人不齒。
黃子佼在法庭審理初期一度避重就輕,試圖推卸責任。直到法官當庭秀出稚嫩受害者的照片,他竟還狡辯不知道對方未成年,當場引發法官怒斥,他才坦承知情。至於多年來究竟花了多少金錢,他在檢方鍥而不捨地追問與提示下,才吐露印象中下載1次影片就要價台幣2萬元。
一審原本依《兒少法》判處黃子佼8個月徒刑,但檢方認為判決過輕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違反《個資法》等罪重判1年6個月,宣告緩刑4年,並附加180小時勞動服務與3場法治教育。儘管台高檢不服繼續上訴,最高法院仍於2026年5月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確定。
2026年6月11日黃子佼至北檢報到,觀護人隨後安排他前往新店戒治所打掃。黃子佼自8月初起只要有空就前往清理,每天工作長達6至8小時,因此在9月初就火速刷完全部180小時的勞動服務。此外,他在7月、8月與9月陸續參加3場法治教育,目前已全部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