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齊漲,就連航空人員檢定及證照規費也要調漲,交通部今(3/13)日公告修法,航空人員學、術科檢定費及證照規費,將從每次500元,調漲至650元,得續考1次;申請學習駕駛員學習證者,每張也從500元,調漲至800元,新規費3月15日起實施。
交通部今公告修正「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為配合民法修正成年人年齡為滿18歲,修法刪除「未滿20歲者申請學習駕駛員及自用駕駛員檢定,應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書面同意」之規定外,因應辦理各類航空人員證照業務實際成本需求,修正航空人員學、術科檢定費及證照規費。
公告指出,航空人員學、術科檢定費及證照規費,申請學科初次檢定及重新檢定費用調整從每次500元調漲為650元,並得續考一次。檢定加簽及複檢費用每次100元調整為250元。
另外,申請學習駕駛員學習證及申請航空器駕駛員、飛航工程師及飛航教師檢定證費用,每張500元調漲為800元。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飛航管制員、維修員檢定證費用,每張250元漲至450元;申請航空器簽派員檢定證費用每張從250元調整為600元。
申請民航局派員執行航空器駕駛員各檢定類別之術科檢定費用修正為從每次改為每人次9千元;另增列申請其他航空人員各檢定類別之術科檢定費用為每人次3千元。新增申請民航局補發航空人員學科合格證明、成績單費用為每張350元,民航局場地實施檢定之使用費為每次200元。
修法也新增裁處紀錄證明收費項目,並將申請航空人員個人證照紀錄、裁處紀錄之證明費用調整為每份350元及學科成績複查費用調整為每科350元。另外,申請民航局向外國民航主管機關查證相關證明文件之費用為每次600元。
交通部表示,今起公告3天,新規費3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