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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起新冠輕症不算法定傳染病 防疫險可不理賠

    2023-03-10 15:51 / 作者 林昕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20日起將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發言人羅一鈞今天(3/10)表示,自3月20日後,輕症確診者不再歸類「法定傳染病」,僅有中重症者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或是死亡者,才符合通報定義。另外,牽涉到防疫險理賠問題,產險公會今天開會後決定,由於新冠肺炎輕症已不在「法定傳染病」範疇,故自20日起經診斷屬於輕症者,保險公司可依約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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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一鈞說明,輕症確診者不再列入法定傳染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今天公布新冠肺炎國內新增8913例本土病例及185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54例死亡。本土病例比上周同日減少34.1%,且連續2天跌破萬例,羅一鈞預估未來3天都有望壓於萬例以下。



    指揮中心昨天(3/9)公布新制,指今年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



    針對新制即將上路,羅一鈞表示,外界對於「法定傳染病」定義有些誤解,特地再次說明。



    羅一鈞指出,320日以後新冠肺炎確診者,要符合定義才算是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通報對象。像是發燒超過38°C或有呼吸道症狀14日內出現肺炎需要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或急診待床、甚至死亡等臨床檢體檢測出陽性,符合上述條件的確診者才須按照規定完成通報後,入住負壓隔離病房、專責病房等進行隔離治療。



    羅一鈞說明,輕症確診者20日以後不再列入「法定傳染病」,即使家用快篩、家用PCR陽性也非通報條件,不需要通報、也免隔離、但建議這類對象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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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揮中心今天公布新冠肺炎國內新增8913例本土病例及185例境外移入。指揮中心提供




    另外,民眾關心的防疫險問題,產險公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指揮中心發布之輕症不通報,並將修正Covid-19病例定義,本會防疫險理賠小組研議後,建議如下:按防疫保險商品契約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保險公司依約給付確診保險金。因指揮中心已於今日對外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將於3月20日調整,於臨床條件中載明「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且須符合檢驗條件後,始為確定病例。



    產險公會指出,由於新定義未包括輕症,是以新冠輕症已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定病例,而不屬法定傳染病之範疇,爰自112年3月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前述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14:48發稿



    15:51更新(3/20起防疫險不賠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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