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查官郭詩晃因收賄判關12年,已入獄服刑。資料照。呂志明攝
前台北市調處調查官郭詩晃偵辦潤寅詐貸472億案時,透過有富集團總裁洪村騫當白手套,在其母住處收受潤寅董娘王音之藏在水果盒裡的500萬賄賂後「吃案」,被判關12年定讞,去(2025)年底入監。他向高院聲請再審抗辯沒收錢,主張洪村騫司機證稱,洪是「空手」進入郭母家,高院認定司機早就記憶模糊而駁回。他提抗告遭最高法院打臉,再審確定失敗。
調查指出,時任北調處松山站資深調查官郭詩晃,專責貪瀆、重大經濟案件等,他因建商、有富集團有意在郭母的台北市大安區住處附近催生都更案,遂和洪村騫、有富國際公司開發部經理李世仁(均緩起訴確定)搭上線。
當年,潤寅董娘王音之向銀行詐貸鉅款,也積欠洪村騫夫婦高達9億元,全案由郭詩晃承辦。王音之透過洪村騫代送裝有500萬元現鈔的水果盒到郭母住處給郭詩晃,還提醒他「不要將水果箱送給別人」。郭詩晃收賄後,刻意忽略王音之涉及詐貸銀行的事證,還擬具函稿騙調查局高層「查無具體不法」,他則同步調往調查局秘書室。王音之夫婦事後因周轉不靈潛逃出境,全案因而曝光。
法院審理時,郭詩晃否認收賄,但歷審根據洪村騫等人的證詞,加上潤寅曾開立兩張分別是250萬元的支票給「調查局郭」,最終判他12年、褫奪公權6年確定。他去年底入獄服刑。
潤寅前董娘王音之目前也入獄服刑。資料照。侯柏青攝
郭詩晃入獄後,火速向高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他到高院出庭時,秀出時任洪村騫司機林姓男子的訪談錄音作為鐵證,強調根據林男說法,當天洪村騫應該是「空手」到他媽媽家,根本沒有水果盒;他也認為,裝著500萬現鈔的水果盒有一定重量,司機不可能沒看見。
不過,高院勘驗錄音檔,發現林男在錄音檔裡是說「我並沒有進去」、「要進去的時候,並沒有看到他拿東西。印象中是沒有啦」、「現在因為太久了,你講叫我很清楚描述,我也沒辦法說很清楚,但是我印象中是沒有啦」。
高院認為,林男說法並不明確,時間過久也可能記憶模糊,加上這部分在原審有其他證人主張過,原審也曾調查做出認定;高院認為,郭詩晃的主張無法動搖原判決結果,據此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的聲請。
郭詩晃不放棄,繼續向三審提抗告。最高法院日前認定,原裁定見解沒有違誤,再度駁回聲請確定,他得繼續在獄中拚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