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護理師8日下班回家時遭輾斃,員警到場時肇事駕駛逃逸。讀者提供
台中市一名38歲陳姓護理師8日下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男子駕車撞倒後二度折返輾斃,肇事男子父親昨日(9/11)終於出面至靈堂向死者致意,不過聲稱兒子有精神疾病,引起家屬強烈不滿,質疑是想藉此脫罪,今日(9/12)召開記者會痛訴駕駛行徑,盼司法還給摯愛的姐姐一個公道。
今日許多在地鄉親都到記者會現場聲援,拉起白布條高喊「殺人償命、還家屬一個公道」,護理師弟弟表示,根據監視器畫面,姐姐被撞倒後一直遭車輛推擠,手腳不斷掙扎,但車子仍持續往前推,結果肇事者第一次撞人後不但未立即停車報警救人,反而第二次大迴轉、故意找個方向輾過去,「這不是致死、故意致死、故意謀殺嗎?」
對於肇事駕駛的父親稱兒子有精神病,弟弟哽咽出,若每個人撞死人都說自己有病,那社會上隨便撞一個人,是不是也能說自己有病,關幾年後出來繼續害人?且問他兒子是什麼病「他也回答不出來」,認為疾病若成為藉口、脫罪、減刑的理由,對受害者家屬是二度傷害。
家屬也質疑,警方至今仍未公開肇事者逃逸2個小時內的路徑為何,車上是否有其他人或物品,家屬也完全不知情,要求警方提供更多資訊,釐清是否有人頂替犯罪或一起預謀犯案,讓真相大白。
彰化縣議員洪子超也表示,這起案件有諸多疑點,首先是雙方並無極大恩怨,為何會有如此大的惡意將受害者輾斃;其次是嫌犯犯罪後不是先自首、而是選擇逃亡,可能需調閱沿線監視器,確認是否有人頂替或預謀犯案。
洪子超也指出,根據刑法規定未發覺之罪自首得減輕其刑,近幾年重大犯罪者卻常透過這條法規先自首來逃避刑責,呼籲立委應修法給予更明確制度,先行預謀自首或情節嚴重者不得減輕,才能還給家屬公道,遏止社會上種種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