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林姓男子2度輾過過馬路的護理師,導致護理師喪命。林男事後肇逃,2小時後投案,第一時間喃喃自語。讀者提供
台中護理師38歲陳女8日凌晨下班過馬路遭輾斃,阿公認屍大哭控訴人沒死撞到死。檢察官複訊2度輾斃護理師後肇事逃逸30歲林男,依殺人、肇逃聲押,法院裁准收押。全案傳出林男之所以大迴轉2度輾爆護理師頭部,主要是他認為「撞傷賠多、撞死賠少」。
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直呼這種想法勿相信,表示若不幸發生車禍,停車,救人,報警,叫救護車,和解賠償…這才是正確且損失最小的老生常談。
「黑心律師」楊律師指出,從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第一,剛撞到人時,你很難判斷對方有那些傷?嚴重到何程度?是否永久無法康復?實務上,大多不會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所以撞傷人賠較少,撞死人賠較多。
第二,就算遇到少數特例,就算撞傷人賠較多,撞死人賠較少,二者都是很大筆錢,二者都是你無法負擔的錢,二者都是你分期付款到死都還不清的錢,所以二者在民事的部分實質上沒差,但刑事的罪刑就會有差,「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重傷害罪」只要能和解賠償,很可能撤回告訴或緩刑或易科罰金,但二度再撞死人就是「殺人罪」,至少要關10年以上。
2026年9月8日,一名護理師遭輾斃。畫面顯示肇事駕駛在撞倒人後,迴轉再將人輾斃。讀者提供
台中護理師陳女遭交通事故震撼社會。8日凌晨1時許,陳姓護理師下班在台中市西區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過馬路,林男駕駛賓士撞擊,撞人後,他大迴轉二度加速輾過陳女。陳女當場破頭傷亡。
死者的阿公從彰化趕抵台中認屍,白髮人送黑髮人,當場軟癱大哭,指控林男夭壽,人沒死被撞到死,太惡質。林男在案發2小時後投案,第一時間喃喃自語,精神狀況極差,員警也無法聽清楚他到底在講什麼;警訊時,他度數沉默。檢察官依照殺人等罪聲押及禁見,法官裁准收押。
2026年9月8日,一名護理師遭輾斃。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