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旅美教授的「翁達瑞」(陳時奮),去年在九合一大選期間在臉書PO文指控時任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曾以一個研究案發表兩篇論文,涉「一稿兩投」、「自我抄襲」等「學術不倫」,遭國民黨告發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翁達瑞的貼文屬可受公評之事,且柯志恩亦未提告,處分不起訴。
告發指出,翁達瑞去年7月指控柯志恩的論文涉嫌自我抄襲和一稿兩投,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但翁達瑞透過律師遞交書狀給檢察官,表示柯志恩參選市長,抄襲論文自然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他發現,柯的論文和其後發表的另一篇英文摘要雷同,才會質疑她自己抄襲自己。檢方採納其說法,認為翁達瑞有比對過論文,其指控並非毫無憑據,因此不構成《選罷法》。
此外,柯志恩當時雖然曾反駁翁達瑞,強調絕未抄襲並揚言提告《刑法》加重誹謗罪,但事後並沒有真正委任律師提出訴告,檢方遂認定告訴不合法。檢方今天將兩部分偵查終結,翁達瑞獲不起訴處分,由於全案僅為告發並沒有告訴人,依規定不能再議,翁達瑞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