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9所大學的學生遭「無卡分期」集體詐騙,警方起獲相關贓證物。民眾提供
台中市驚傳多所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檢警調查發現,2023年間3C店林姓負責人和林姓業務、紀姓店長向學生佯稱幫做業績給5千元獎金,騙學生和融資公司簽「無卡分期付款」購買3C產品,致使139名大學生背負卡債。台中地院審理近3年,今日(8/25)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林姓業務8年8月,林姓老闆、紀姓店長則獲緩刑,可上訴。
中檢起訴指出,34歲林姓男子是3C店負責人,主要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同時兼營手機、電腦分期購物服務,並聘僱35歲紀姓男子擔任店長,另名27歲林姓業務員則是從事3C產品買賣的自營業者,3人自2023年3月起共謀組成詐騙集團,以「簽名就能拿錢」、「幫忙做業績」等話術,騙取大學生簽下無卡分期契約,還誆稱會幫忙繳貸款,並給予學生3千至5千元報酬。
不料3人持合約書向貸款公司取得貸款後,只繳交前幾期就置之不理,3C產品則交由林姓業務轉售獲利,直到貸款公司向學生催討欠款,大學生才知道受騙揹債,受害學生達139人,涵蓋逢甲大學、台中科大、建國科大、僑光科大、東海大學、亞洲大學、弘光科大、中台科大、嶺東科大等學校,其中逢甲大學受害人數最多,損失金額在5萬至10萬元。
除此之外,林姓業務員還仿效「老鼠會」模式,以3千元不等金額吸收大學生牽線拉同學加入,不過警方認為這些牽線者不知是騙局、並非共犯,因此並未函送法辦。
中檢調查後發現全案受害學生破百人、詐騙金額超過千萬元,認為林男等3人惡性重大,偵結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台中地院審理後,今日宣判林姓業務依加重詐欺等數罪合併判處8年8月;林姓老闆1年5月、併科罰金2萬元,緩刑5年;紀姓店長判處1年5月,緩刑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