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11年前任職台南市府期間,與酒店業者過從甚密,涉接受性招待喝花酒,而台南地檢署偵辦作為也引發爭議,對此,監委王美玉等3人認為事涉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今(2/23)指出,陳宗彥在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等職務期間,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且對於南市府所屬機關相關案件,接受業者連恆、「豆哥」王孝瑋行賄,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另外,南檢偵辦警員風紀案件時,才知陳宗彥等有犯罪嫌疑,並簽分他字案偵辦,但後續作為引發爭議。
3位監委認為,陳宗彥任職南市府時有無損害公務員及政府信譽之行為?是否接受不正利益?有無藉職務上機會為不當情事?此外,台南地檢署如果知道陳宗彥有犯罪嫌疑,實際處理情形為何?是否怠惰偵辦?相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將針對以上疑點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