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持續追打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案,她今天(2/22)持新證據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宗彥貪汙、也具狀告發承辦檢察官縱放。她強調,陳宗彥案雖然是10多年前的舊案,但還在法律追訴期內,提出告發的目的是,檢察官重新調查結案後,她會以告發人身分收到(不)起訴書,屆時就能將檢方的理由「公諸於世」。
徐巧芯取得檢調監聽譯文和對話截圖,日前直播時亮出「鐵證」,指陳宗彥叫小姐的LINE對話大頭貼「謙」,正好是他辦公室掛的書法「謙」;且檢調當初監聽到的「陳宗彥」手機門號,也是陳宗彥目前使用的手機門號。
她今天到北檢公開告發陳宗彥涉貪,她說,雖然這是10多年前的舊案,但去查了《貪汙治罪條例》,發現追訴期長達25年,全案還在法律追訴期內。
她解釋,當初檢察官直接用「簽結」沒做「處分」(製作不起訴書),檢察官現在也重新調查,但這次事件披露之後,包括陳宗彥辭職的舉動,加上外界後來也有很多討論,讓我們感覺到有些新證據曝光了,所以在這時候拿新證據提告發,希望檢察官能重新調查。
而且她認為,法務部雖表示會重查,但不知道要查到什麼時候,也不知道會如何查,她用公民的身份告發,不管結果是起訴還是不起訴,至少她會收到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書,到時候就可以把檢察官這段時間的調查、理由公諸於世,這樣才是開大門走大路的作法。
除了陳宗彥,她也告發當年的承辦檢察官。「有沒有貓膩?必須追查當時檢察官為何沒約談陳宗彥,沒把貪汙案水落石出的辦出來,有沒有其他原因?」她說,歐哥(連恆)和豆哥(王孝瑋)涉嫌妨害風化被抓之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延長監聽,就是因為錄到陳宗彥涉貪的證據,所以希望延長監聽時間,卻從頭到尾沒約談陳宗彥,讓外界懷疑,檢察官是否跟台南市政府高層關係密切,所以對賴清德的愛將陳宗彥的案子輕輕放下?
至於此案到底是「檢察官內鬥」還是「綠營內鬥」?徐巧芯曾收到爆料證據,又握有檢察官監聽資料,她表示,「雖然在媒體上沒有把整個(資料)格式秀出來,但就我了解,這應該是『檢察官的格式』,而且裡面所有的證據、整理的方向,完全是對著陳宗彥而來。」
從爆料文件裡,有幾個地方可以推論這份資料衝著陳宗彥。徐巧芯說,第1、陳宗彥和酒店業者有通聯記錄,有所謂的「咖啡錢」,「不用買單」、「記帳」、「記載老闆上面寫陳董」等字眼。第2、那家酒店後來在消防牌照和影視歌廳牌照上面出了問題。第3、出了問題後,他們想到找「陳董」解決,而且已經電話聯絡,透過監聽譯文也可以知道,他們曾經見過面。第4、當年10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見了「陳董」,牌照就拿到,可以正式營業了。而事件結束之後,陳宗彥還有以「陳董」身分跟酒店業者聯絡叫新的小姐,酒店業者還吩咐「記得,不能收錢、不要講太多」。
徐巧芯說,從這幾個項目連結在一起,可以很清楚看到,所有的資訊整理都是對著陳宗彥來的,和檢察官的內鬥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很清楚民進黨包含賴系,都希望我們把主角放在檢察官身上,不希望主題變成『綠營內鬥』,想了老半天,想到一個『檢察官內鬥』的說詞,但這個說法和我取得的證據完全沒有關係,也沒有邏輯。」
徐巧芯說,就她收到爆料的角度分析,確確實實就是綠營內鬥,她個人認為,因為先前動了林智堅、動了黃承國,賴清德有「林智堅條款」、「黃承國條款」,之後馬上被丟出陳宗彥的黑資料。是不是就是「你敢動我的黃承國,我就動你的陳宗彥」?這樣(民進黨內鬥)的可能性實際上是大出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