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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酒測執勤被當教材且洩隱私 警員獲國賠2萬元

    2023-02-21 11:48 / 作者 侯柏青

    新北市板橋警分局一名潘姓警備隊員,2019年執行酒測時因民眾不配合而肢體壓制,最後衍生訴訟。他不滿分局督察組將執勤畫面做成教學影片放在內網未加密檔案交換區供同仁閱覽,侵害其隱私權、名譽權,和分局打國賠訴訟求償。高等法院今判板橋分局賠償2萬元。全案確定。




    圖片
    法槌示意圖。翻攝pexels




    潘員主張,當年因為民眾不配合酒測,他依法將對方送辦,可是前督察組長卻將民眾藐視公權力遭送辦的過程,在未取得他同意下,擅自上字幕及剪接,也沒有將影片變音或去識別化,就將影片內容作為擴大臨檢的教學宣導影片。



    他認為,同事都可以清楚認出他,且影片的剪接方式恐讓人誤認,他未合法執行勤務。此外該督察組還將影片放在分局內網的未加密檔案交換區,導致所有同事可以隨意觀看下載,檔案內還附上他的「風紀檔案」,記載感情、家庭、生活狀況、工作表現及其因故與民眾發生衝突等,損害他的名譽,他因此遭列管無法擔任霹靂小組成員。



    他訴請板橋國賠400萬元,新北地院認定,警員執勤過程涉及公益,做影片並未涉及不法,但「風紀資料」涉及婚姻家庭等私密資訊,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督察組未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就將資料放置於未加密的交換區,已侵犯隱私權,判分局賠償5萬元。



    雙方不服均上訴高院,高院認同地院見解,但認為賠償金5萬元過高,今天參考《個資法》規定,酌減改判2萬元。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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