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敦量對宋姓男大生施暴。資料照
震驚社會的台中「瑪莎拉蒂案」3惡少毆打宋姓男大生,出手施暴的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判刑定讞,張敦量判9年早已入監服刑,李韋霖、陳勁豪各判3年10月。受害男大生的媽媽31日表示,對於判決結果,不能接受也只能接受,只盼能回歸正常生活。
宋媽媽接受媒體採訪提及,兒子目前生活可自理,但因此事件大學學業受到耽擱,尚未畢業,也留下眼睛斜視的傷害。
全案發生在2021年11月7日,食品業小開張敦量及李韋霖、陳勁豪3人搭乘一輛瑪莎拉蒂,由李韋霖駕駛,行經台中市台灣大道3段和河南路3段交叉口時,和宋姓大學生駕駛的車子發生擦撞,張敦量暴怒下車,強拉宋男下車,李韋霖、陳勁豪助威,聯手對宋男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