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風暴如滾雪球,台南地檢署昨天(6日)上午拘提關鍵人之一的前民進黨南市黨部執委、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今天晚上8點召開聲押庭,檢辯歷經兩個多小時庭訊舌戰,法官最終裁定林士傑收押禁見。他也成為檢方偵辦這起議長賄選案收押的第3人。
法院裁定指出,林士傑雖然否認所有犯行,但法官依據檢方聲請書記載及審查檢方所附的相關證據,認為足使一般人相信林士傑在本次議長選舉中,有共同從事強迫投票之犯行,涉犯《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也考量,檢調1月3日發動搜索當天,林士傑經檢察官傳喚未到,在檢察官簽發拘票後,才在6日拘提到案,整整消失3天。而他當庭交代的理由,又和女兒(台南市議員林依婷)對外指稱的「爬山失聯」不相符,法官遂認為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的羈押事由。
此外,法官認為,林士傑對於所涉及的犯行,應訊供述與其他證人的證詞顯有歧異,有事實足以認定他可能串證,這部分也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的羈押事由。法官綜合考量後,裁定林士傑收押禁見。
檢方目前已收押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李文俊密友黃怡萍、林士傑等3人。目前等著面對羈押庭挑戰的,還有現任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及曾任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團長、圓山企業集團總裁楊志強等3人。檢方昨日(7日)晚間將李文俊、黃麗招及卷證送交法院,由於夜間不訊問,法院最快明天上午召開兩人的聲押庭;至於曾獲法院無保請回的楊志強,檢方歷經抗告成功後,法院已確定在1月9日(周一)上午11點重新召開聲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