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嫌賄選案一度躲避調查「翻牆逃亡」,遭士林地檢署通緝,士林地院日前開聲押庭後將他交保800萬元,檢方向高院抗告成功。士院下午3點再度召開聲押庭,訊後改裁定以15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法院也禁止他接觸相關共犯及證人。
檢方認為,蕭景田涉嫌賄選嫌疑重大,而他在調查官到彰化住處搜索時,為躲避調查曾「翻牆逃亡」,因此有逃亡疑慮;遭檢方通緝後,他雖然主動到案說明,但供詞避重就輕顯然有「畏罪避刑」的情況。但法院重新開庭後,法官訊後仍認為可用具保代替羈押,但決定提高保金為1500萬元。
不過,稍早傳出他開庭前快篩陽性確診消息,讓在場的法院人員及媒體記者嚇出一身冷汗。
士林地院裁定指出,依照檢方提供證據,蕭景田雖然行賄嫌疑重大,但考量本案相關的里長及里長候選人,均已於調查局及檢察官偵查中到案作證,且有證物扣案,法官認為應無勾串及滅證的情形;另外,蕭景田雖然於搜索當日翻牆逃走,但他在數日後自行到地檢署報到,所以雖有逃亡事實,然因他自行到案,法官認為應無羈押之必要。
蕭景田雖獲交保,但法官諭令他必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同時禁止被告與本案相關之共犯、里長、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