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影音平台「抖音」母公司北京字節跳動,遭媒體報導疑在台設立分公司,陸委會並對此事主動查處,但 TikTok 今(19日)回覆表示,「關於近期媒體報導 TikTok 在台設立分公司的傳言為不實消息。TikTok 在台並無設立分公司。」
這家地址登記在台中的「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1200萬元,登記營業項目涵蓋食品批發、國際貿易、演藝活動、與一般廣告服務等。該公司2018年設立時,原名登記為「昇洋生技」,今年11月才變更登記為「字節跳動台灣」。依據兩岸條例,中方網路社交平台服務業是禁止來台,不能設立分公司,陸委會表示業者若涉犯刑事,將交由司法機關偵辦。
抖音(TikTok)在美、歐洲有大量用戶,估計每月活躍用戶達7億,美國大約有大約8000萬至一億人在使用APP,在年輕族群黏著度高,前美國總統川普就曾以國家安全為由,逼迫北京字節跳動出售旗下 TikTok 美國事業,當時甲骨文(Oracle)與沃爾瑪(Walmart)等美商表態願組成買家團隊同意接手,但在字節跳動發動法律戰反制,且總統拜登上台後,交易陷入停擺。
近期隨美中科技戰衝突再度升溫,抖音在美國又遭疑有資安疑慮,多州擬立法禁用;行政院則已明令禁止公部門下載使用,民間目前仍無法源禁用;不過,媒體報導「抖音」的母公司「字節跳動」,在台中悄悄成立分公司,引發關注。
立委鍾佳濱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質詢指出,抖音在台灣沒有營業登記,也沒有稅籍,但抖音在台灣是有商業行為,台灣民眾購買抖幣,抖內給抖音直播主,民眾看廣告,費用也是抖音收;財政部長蘇建榮也證實,抖音確實沒有營業登記及稅籍,應該只有代理人。
鍾佳濱要求財政部對境外社群平台如抖音,應清查逃漏稅情況,若金融中介商幫助逃漏稅應制止、開罰或全額課稅。蘇建榮承諾3個月內提交報告。
不過,太報記者洽詢抖音窗口,TikTok 正式回覆:「關於近期媒體報導 TikTok 在台設立分公司的傳言為不實消息。TikTok 在台並無設立分公司。」
新創圈資深律師、國政會產業暨新創研究中心召集人簡榮宗在臉書指出,一家設立於台中的公司,把公司名稱從原來的更改成「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所以陸委會表示要積極查處,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但這個「字節跳動台灣」,就真的是經營「抖音」、「TikTok」的「北京字節跳動」嗎?
簡榮宗貼文指出,如果確實「抖音」、「TikTok」的業者未經許可來台灣設立公司或經營業務,支持政府依相關規定查處。但如果只是台灣公司想要「搭便車」、「蹭流量」,那是不是也突顯了現行兩岸往來以及投資現況的荒謬?
陸委會則表示,行政院專案小組於十二月九日發現,國內業者疑涉為中國短影音平台抖音「TikTok」在台違法從事業務活動,即責成主管機關積極主動查處,陸委會就業者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亦已移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中。陸委會日前多次強調,抖音是境外網路平台,在台不得設立營業據點。